臺灣人的臺灣史---荷據時期12原住民柯達王的抗荷行動
中部原住民柯達王Quataong的反抗(1644)
荷蘭人聽說,在台灣中部有一王國,有二十二社由柯達王(Quataong)所統領。得知此傳聞,認為有必要將它擊潰。所以一六四四年九月五日,長官加龍下令由上尉彼得‧彭恩領軍三百名,奴工六十名加上一些原住民部隊,乘由Simon Cornelissen指揮的船隊六艘,於九月六日出發。出兵任務有二,一是征服在北部的雞籠、淡水、噶瑪蘭(Cabaran,今宜蘭)。另一任務是在回程時,由陸路進攻中部的柯達王再回到大員。同時也派一名土地測量師Marcus Stormhoet隨行,以便製作地沿路的山川、河流、村落、道路等的地圖。
九月十日,船隊抵北部的雞籠,轉入噶瑪蘭地區,噶瑪蘭人無法抗拒毛瑟槍的威力,四十四村落歸順荷人。十月初,彼得‧彭恩率領部隊回到雞籠,進入淡水地區,只花了數日的時間便完成了第一項工作任務。
第二項任務是攻擊台灣中西部的柯達王。彼得.彭恩命船艦開到中部的鹿港等侯。自己率部隊由陸路南向行軍,十月十四日,彭恩等抵達竹塹溪附近的Poucal(竹塹社,今新竹),向沿路的住民強徵財物,稱為「貢租」。繳了貢租是為服從荷蘭人的證物。當時新竹附近是鹿皮的產地,彼得.彭恩規定每戶繳交大鹿皮二張或一般鹿皮上等品四張,或中等品八張、或下等品十六張做為貢租。若無鹿皮則繳上等稻穀二十斤。荷人在新竹以兵力為盾社民無法不從,在新竹地區遇到來採購蕃產的漢人商人。
十月十六日,部隊抵達Calacab河(中港溪),同樣的向沿路的住民強徵貢租以為服從荷蘭人的證物。在此地區軍隊深入內地,計有Draraudauw、Brican、Warawar(房裡社)、Pourawan、Balabal、Nilaboan、Caraha(新社鄉大南村的大湳社)等村落。十八日,遇上颱風,整日狂風暴雨,無所進展。十九日,通譯受不了荷蘭人的欺負,採取逃亡的方式,不再受荷蘭人的利用。 彼得.彭恩因此陷入了困境,無法與當地住民溝通,部隊不敢走山路,只得沿海岸向南前進方不致迷路,途中天侯不良,加上強風吹襲,海上的支援船艦也無法停泊提供補給品,部隊只得徒步越過了二十條的以上溪流。
二十日,荷軍抵達丘陵,但原住民怨恨荷人的武力相逼,在丘陵地形下帶領荷軍進絕地,數百勇敢的柯達王原住民以刀、棍、矛等襲擊軍備優良的荷蘭軍。這是第一次柯達王的反擊。
荷軍在正午抵水裡社(Bodor),居民群起在各處放火,以阻撓荷軍的前進。二十一日下午一時,荷軍抵Taurinap(西二林,在鹿港附近)並夜宿。二十二日,荷軍攻擊半線(Pasua,今彰化)。彼得.彭恩下令火燒半線所有房屋、村落。柯達王的原住民也不干示弱,也以火反擊荷軍,在叢林的上風處放火,燒得荷軍四處逃竄,灰頭土臉奔回船上。這是第二次柯達王成功的反擊。彼得.彭恩這次遠征所向無敵,卻在這刀棍之下逃命,失去無數軍器,被原住民擊敗臉上無光。
十月二十九日,部隊回到了大員。
十一月十七日,對上尉彼得‧彭恩從台灣北部到大員的遠征,長官加龍向巴達維亞提出報告,其中將遠征並未成功歸因於天侯不佳、士兵患病等理由,其報告中記錄如下:
「……上尉彼得.彭恩事先派遣領航船由淡水前往Dorenap(鹿港),約定好在該地會合,自己於十月十二日率領全軍由淡水出發,經由陸路西海岸,南下至Patientie berch山諸村落,共令九個村落歸順,進而約定以皮革納貢。然因從淡水同行的通譯逃亡,語言不通,因而在Patientie berch山下的柯達王(Quataong)遭受數次襲擊,但我們僅燒燬、破壞藏有許多印第安槍械及弓箭的Bodor(水裏),及最近曾鎮壓過的中國海盜之餘黨所在的Pasua(半線,現在的彰化)二個村落。他們除了在叢林放火試圖阻撓之外,並未做激烈的抵抗。我們在該地原本預定再進行其他任務,但由於天候不佳及兵員中有人患病,因而決定中止,期待他日再行征服,全軍經由Favorlang、Poncan河(笨港河,今北港溪)於同月二十九日回到大員。近期中預定再度派兵。此次能勘察以往未明之地,實為可喜,我想不用數年即可征服台灣的平原,繼而逐漸使山地歸順。奉命同行以便製作北部地方地圖的測量師Marcus Stormhoot因酗酒而未能達成任務,已加以懲罰,地圖容下次再補送……」
柯達王(Quataong)的村落村名稱如下並將現今地名亦列出供參考:
Bodor村 水裡(龍井)是在大肚溪下游北岸水裏(水裡),後遷到埔里地區,現在的台中縣龍井鄉龍泉村。
Dorida amicien村 現在的大肚山附近的北村
Dorida babat村 現在的大肚山附近的中村
Dorida mato, Camachat村 現在的大肚山附近的南村
Assocq阿束村 原在大肚溪口附近,但1718年大肚溪口上漲,幾遭淹沒,於是遷村至山岡,現在的彰化市香山里一帶。
Abouan tarranogan 村 隸屬Pazehhe族,現在的神岡鄉大社、社南、岸裡附近。
Abouan auran 烏牛欄(豐原) 隸屬Pazehhe族,現在的豐原市豐田里西。
Babosacq 貓霧 在現在台中市南屯區十屯里一帶。
Baberiengh
Tausabato
Kakar barroch 貓羅(芬園) 現在的彰化縣芬園鄉舊社村。
Kakar sackaley 貓羅(芬園) 現在的彰化縣芬園鄉舊社村。
Kakar tachabouw貓羅(芬園) 現在的彰化縣芬園鄉舊社村。
Tausa talakeyb 北Dosack 南投(Lamtau)現在的南投鎮
Tausa mato 東Dosack 北投(草屯)現在的草屯鎮北投里
Salack沙轆(沙鹿) 位於現在台中縣沙鹿鎮之沙轆社的舊址,曾擁有極大的勢力,但在明鄭時遭大討伐,一時社人幾乎滅絕。
Gomach牛罵(清水) 位在大甲溪畔,今之清水鎮牛罵頭之牛罵社。
Tavocol
Abouan baris 隸屬Pazehhe族現在的豐原市社皮里。
Abouan poaly 樸仔籬(朴子) 現在的豐原市朴子里。
一六四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彼得‧彭恩再率兵二百一十名及商務員C. Caesar、H. Steen,北向柯達王進軍。計燒燬數個村落,摧毀大員與淡水間的十三個村莊,殺害一百二十六名原住民,綁走兒童十六名。柯達王的勢力從此鏟除。荷人與柯達王訂立下列條約:
一、 承認該領主以往之權限,但以往諸村落向住民徵收之稅項,今後改由公司收取,且不承認領主之世襲。
二、 關於處死罪之權利,對人身、生命等之處罰行為,要與政務員連繫,交由大員長官處理。
三、 其他非重要事件委由公司的政務員和長老會議共同處置。
四、 各村選出二位長老,公司將賦予和公司管轄內的台灣其他地區相等的權限。
五、 領主需善待各村的住民,且不允許住民有規避領主統治之情事發生。
六、 若住民對領主提出告訴時,公司雖認為有必要庇護領主,但一切訴之法律,不對住民施以懲罰。
七、 公司所屬之諸村落,以往雖屬頜主管轄,但今後變成公司之屬民,領主不可加害之,應彼此親善相處。
八、 各村的住民,每年需向公司納貢,領土永久免稅,另外長老在職期間亦免稅。
九、 領主每年都需與長老共同出席地方集會(Landdag)。
十、 若無公司之特許,不准漢人居住在村內,若有違反,則把漢人送交公司以為處罰。
十一、 領主需遵守上述條件,若違背,即喪失領主之權利。
一六四五年四月三日下午,柯達王(別名Takamacha)在荷人Joost van Bergen 的陪同下到達大員,五日上午到長官官邸報到。加龍長官在二位政務員陪同下出席,慰勉柯達王遠道來締結和約。
至一六四五年(弘光元年)柯達王為荷人所敗,會議於台灣北部,訂定降約,於是台灣西側廣大平野,悉歸於荷人暴力統制之下,北部未歸順村社亦遭平定,由大員通往淡水的陸路己可安全通行,南部山豬毛社和附近地區也被征服,在武力威嚇下歸順。荷人命令小琉球的居民遷至大員,在嚴密監視之下,把他們中的十五人分派到新港社居住,小琉球島己全部開墾並種植作物,以每年七十里耳的價格租出。台灣島鹿的獵獲量日益減少,似乎因數年來不斷狩獵而致,這一結果無法滿足日本對五萬張鹿皮訂貨要求,停獵一年以免狩獵過度使之絕跡。
**********對照參考歷史
一六四四年 俄人東進,已達黑龍江流域。開始與滿洲人接觸。
一六四四年 李自成稱帝於西安,國號順。
一六四四年 李自成陷北京。明思宗崇禎皇帝,特別跑到煤山中峰,自縊而死。最後他在白色衣襟下,留下遺詔:「朕登基十七載,上迎天降罪,遭敵陷地三次,逆賊旋即進逼京師,此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顏面對先皇,因是以髮覆面,賊可將朕之屍首五馬分屍,亦可盡殺文臣,然不得毀壞陵寢,不得傷我百姓一人。」 歷時二百九十三年(1368~1644)的大明皇朝正式崩潰。
一六四四年 吳三桂引清軍入關,清自盛京遷都北京。清兵大舉南征,攻下揚州,史可法戰死。
一六四五年明隆武元年,清順治二年 八月鄭成功獲南明唐王(朱聿鍵)賜明朝國姓朱,號國姓爺。
一六四六年清兵攻下廣州,流賊張獻忠走死。
一六四六年鄭芝龍降清
第九任長官歐沃德(1646-1649)
歐沃德(Pieter A. Overwater)原係荷蘭東印度公司派駐日本長崎出島的商館館長,於一六四六年改派為駐大員副長官,後因加龍升任副總督調回到巴達維亞,台灣長官出缺所以將歐沃德晉升為第九任長官。
一六四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日本長崎出島的荷蘭商館日誌中記載:「漢人來到該島(即台灣)愈多,我們將很難一如以往地保持該島(台灣)為自己的領土。」這是荷蘭人的隱憂,一方面歡迎大量的漢人移入台灣,如此可增加荷人的財富,但另一方面,對保持台灣主權亦不無疑慮。在台灣的歐沃德即向巴達維亞反應要求增派軍隊一千二百名。但因經濟考量,利益導向為重的總公司並無意願增兵。
一六四七年十一月,公司決定在大員市鎮南邊挖一道運河,即以後所稱的南邊海港。這個海港與大員市鎮和普羅岷西亞市鎮之間有船隻往來交通,供裝卸貨物之用。該海港挖了有三十八公尺寬,沿那海港的碼頭岸壁有十五公尺寬。
一六四八年(順治五年),中國在明清變換朝代之時,中國大陸戰事波及華南,因此荷蘭人在中國貿易上受了很大的打擊,除了硫黃、鉛等軍事物資的交易之外,在歐洲最受珍愛喜歡而且利潤也最大的絹、綢緞等已難入手。但另一方面荷蘭人卻因中國糖、米的價格大漲,將台灣生產的大量糖、米輸出而大發利市。
一六四八年,明朝滅亡之際,台灣輸出給鄭芝龍和中國大陸的硫黃達廿萬斤。
一六四八年,大員市鎮擴大,設市政府、公秤處、醫院、市場、孤兒院以及婦女收容所。大員人口增加到三千多人。
一六四八年前後,普羅岷西亞的人口突然大增。人口激增的主因之一,是中國的明朝政權滅亡,清朝政權崛起。朝代更迭的戰亂,迫使大量漢人難民湧入了荷蘭殖民統治下的台灣。
一六四八年代,可說是荷蘭人統治台灣的黃金時代,島內開拓事業日益發展,移民也繼續增加,漢人從福建、廣東接踵而來,到了統治的末期,漢人人口已增至十萬人、戶口二萬餘戶。
一六四六年(順治三年)的農業收入一共十二餘萬盾,一六四八年(順冶五年)已增至二十餘萬盾。
一六四九年,由印度購進一百二十一頭種牛。
一六四九年(永曆三年)之紀錄,台灣的貿易淨利,僅次於在日商館。
一六四九年(順冶六年),荷蘭人在亞細亞各地商館十九處之中、獲到利潤的只有日本、台灣等十處,虧損的商館有錫蘭、暹羅等九處。
一六四九年,歐沃德卸任後回到巴達維亞城,轉任Hoorn市任市政官、東印度評議委員。
一六八二年歐沃德逝世在巴達維亞城。
**********對照參考歷史
一六四八年 俄人發現白令海峽,進入北美洲阿拉斯加。
屠殺台灣人的劊子手第十任長官費爾勃格(1649-1653)
歐費爾勃格(Nicolas Verburg)於一六四六年為高級商務員,駐波斯總管。
一六四九年升為第十任大員長官。
在一六四九年時,荷蘭的日本長崎商館日記曾記載:「據大員的長官和評議會稱,來自中國的貨品日益減少,但從中國逃來大員的人卻日日增多,達七千人之譜……」其後又有記載:「通詞左衛門和孫兵衛來館稱,『吾等與中國大官的談話時得知,在大員的漢人有超過萬人以上,漢人有攻佔荷蘭城堡的謠傳……』」
一六五○年(永曆四年)荷人治台的全盛時期,全島番社降伏者二九三社,據荷人「番社戶口表」,更多達三一五社。人口六萬八千六百七十五人,漢人有一萬五千人。但原住民人口在七年後(一六五七年)卻減少成為三萬人,番社又減為一六二社。人口減少之因除了被荷蘭人屠殺外,原住民不堪受虐,集體逃亡至深山,躲避荷蘭人的統治。其實在荷據時期原住民人口,全島大約是四、五十萬人。換言之,六萬八千六百七十五人是在荷蘭人管轄下,繳付人頭稅、人頭附加稅的人數。
在居住方面:一六五二年,位於一鯤身島上熱蘭遮城東邊的大員市規模已擴大了許多,十八年前這裡只有兩條東西走向的街道,及一條南北向的街道。十八年後,大員市已有三條東西向的大街道,以及三條南北向的街道,彼此交叉。所有街道的寬度約在二十至三十公尺之間。這些街道把該市鎮劃分成數個長方形的建築區,並不像在中國或日本常見的正方形格局。大員市所有街道都舖了路面。大員港灣在荷蘭人初至時,便發現並不十分理想,大型船隻無法直接進入內海,必須停泊於外海,颱風季長達五個月,每年多次的颱風嚴重威脅停泊於外海的船隻。又水道日漸淤淺,在一六五二年時測得二十四年間水深少了二呎半。使得大多數的商船必需在外海裝御貨物。
普羅岷西亞部份,也有巨大的變化。一六二五年時,荷蘭人曾嘗試在這裡建設主要的居住地區,但由於北線尾沙洲的漢人拒絕搬來此處,加上許多荷蘭人來此後染上瘧疾,因此一六二五年之後,普羅岷西亞的建設便陷入「睡眠狀態」。在一六四八年前後,普羅岷西亞市才突然繁榮起來。人口激增的主因是中國的明朝政權滅亡,清朝政權崛起。朝代變更的戰亂,迫使大量漢人難民湧入了荷蘭殖民統治下的台灣。短短三,四年間,普羅岷西亞的民屋從零落的三十幾間,增到一百七十五間。由於蜂湧而來的漢人難民隨處建造房屋安身,顯得相當凌亂。荷蘭人對此大為不滿,便下令重新規劃整建。經過整建後的的普羅岷西亞市鎮,有一條通往內陸的主要街道,三條與主街交叉的短街。主街的寬度約為二十五至三十公尺。這條主街在荷蘭人離開台灣數百年後,仍然是這座城市主要的大動脈,這條大街就是今日臺南市的民權路。
一六五○年(永曆四年),荷蘭人在赤崁(今之台南市)築成第二城寨。
一六五○年,輸出砂糖達八萬擔等。
一六五一年,荷人向台灣漢族移民抽取人頭稅,每年得二十萬盾。
在一六五二年以前,荷人為節省經費,很多行政工作都交給當地漢人的頭目們辦理。利用大小結首制,由指定的頭目們向佃農收土地稅。一六五二年台灣人革命則是一個分水嶺。荷蘭人進一步加強控制全台的行政工作,由原在各地測量土地的土地測量師昇任成為代理長官(亦即地方官),負責行政工作。
一六四二年,荷蘭人才開始在地圖上呈現赤崁耕地與耕地之間的界線。這一年,荷人命令甘蔗佃農,必需在所租的蔗田周圍種植各種果樹代替土垣或竹籬。一方面把耕地的界線標示得比以前更為清楚,另一方面也可生產水果。同時每年辦理的耕地租約手續已成為半永久性的租約。
因費爾勃格操守不良,上樑不正下樑歪,全台灣籠罩在腐化的官僚體系下,一六五二年九月暴發了郭懷一的農民革命。費爾勃格不求內部改革,反而以炮火強大的軍力彈壓,集体屠殺九千名台灣漢人農民,旋即向巴達維亞要求調職。當時來自國姓爺(Kok Seng Ya, Kuo Sing ye)鄭成功的壓力日益增加,費爾勃格並向巴達維亞報告:「在中國韃靼人與國姓爺的戰爭中,國姓爺失利,台灣很可能成為國姓爺最後的去路……」
一六五二年,荷傳教士 D. Gravius 向東印度購一百二十一頭牛,分與蕭壠社原住民。
費爾勃格卸任後仍然在東印度服務二十年。在巴達維亞時期對台灣最後一任長官揆一的請求、意見、說明,都採取反對的立場。儘量將揆一醜化。
一六五四年升為東印度評議特別委員,
一六六七年升為巴達維亞副總督,
一六七五年為船隊司令,攜帶無法証明來源的財產三十五萬盾返回荷蘭。(以一六三九年的大員帳冊上記錄十二月二十七日當長官來時,士官殺一隻豬給士兵……計3-1/2里耳。四月十一日殺一頭豬給隨同長官而來的士兵……2里耳, 1里耳=2.5盾,故35萬盾也就是等於四萬頭到七萬頭豬,或大尉145年的收入,或營長580年的薪資。)
**********對照參考歷史
一六五○年 鄭成功據金門、廈門,對抗滿清。
荷蘭人聽說,在台灣中部有一王國,有二十二社由柯達王(Quataong)所統領。得知此傳聞,認為有必要將它擊潰。所以一六四四年九月五日,長官加龍下令由上尉彼得‧彭恩領軍三百名,奴工六十名加上一些原住民部隊,乘由Simon Cornelissen指揮的船隊六艘,於九月六日出發。出兵任務有二,一是征服在北部的雞籠、淡水、噶瑪蘭(Cabaran,今宜蘭)。另一任務是在回程時,由陸路進攻中部的柯達王再回到大員。同時也派一名土地測量師Marcus Stormhoet隨行,以便製作地沿路的山川、河流、村落、道路等的地圖。
九月十日,船隊抵北部的雞籠,轉入噶瑪蘭地區,噶瑪蘭人無法抗拒毛瑟槍的威力,四十四村落歸順荷人。十月初,彼得‧彭恩率領部隊回到雞籠,進入淡水地區,只花了數日的時間便完成了第一項工作任務。
第二項任務是攻擊台灣中西部的柯達王。彼得.彭恩命船艦開到中部的鹿港等侯。自己率部隊由陸路南向行軍,十月十四日,彭恩等抵達竹塹溪附近的Poucal(竹塹社,今新竹),向沿路的住民強徵財物,稱為「貢租」。繳了貢租是為服從荷蘭人的證物。當時新竹附近是鹿皮的產地,彼得.彭恩規定每戶繳交大鹿皮二張或一般鹿皮上等品四張,或中等品八張、或下等品十六張做為貢租。若無鹿皮則繳上等稻穀二十斤。荷人在新竹以兵力為盾社民無法不從,在新竹地區遇到來採購蕃產的漢人商人。
十月十六日,部隊抵達Calacab河(中港溪),同樣的向沿路的住民強徵貢租以為服從荷蘭人的證物。在此地區軍隊深入內地,計有Draraudauw、Brican、Warawar(房裡社)、Pourawan、Balabal、Nilaboan、Caraha(新社鄉大南村的大湳社)等村落。十八日,遇上颱風,整日狂風暴雨,無所進展。十九日,通譯受不了荷蘭人的欺負,採取逃亡的方式,不再受荷蘭人的利用。 彼得.彭恩因此陷入了困境,無法與當地住民溝通,部隊不敢走山路,只得沿海岸向南前進方不致迷路,途中天侯不良,加上強風吹襲,海上的支援船艦也無法停泊提供補給品,部隊只得徒步越過了二十條的以上溪流。
二十日,荷軍抵達丘陵,但原住民怨恨荷人的武力相逼,在丘陵地形下帶領荷軍進絕地,數百勇敢的柯達王原住民以刀、棍、矛等襲擊軍備優良的荷蘭軍。這是第一次柯達王的反擊。
荷軍在正午抵水裡社(Bodor),居民群起在各處放火,以阻撓荷軍的前進。二十一日下午一時,荷軍抵Taurinap(西二林,在鹿港附近)並夜宿。二十二日,荷軍攻擊半線(Pasua,今彰化)。彼得.彭恩下令火燒半線所有房屋、村落。柯達王的原住民也不干示弱,也以火反擊荷軍,在叢林的上風處放火,燒得荷軍四處逃竄,灰頭土臉奔回船上。這是第二次柯達王成功的反擊。彼得.彭恩這次遠征所向無敵,卻在這刀棍之下逃命,失去無數軍器,被原住民擊敗臉上無光。
十月二十九日,部隊回到了大員。
十一月十七日,對上尉彼得‧彭恩從台灣北部到大員的遠征,長官加龍向巴達維亞提出報告,其中將遠征並未成功歸因於天侯不佳、士兵患病等理由,其報告中記錄如下:
「……上尉彼得.彭恩事先派遣領航船由淡水前往Dorenap(鹿港),約定好在該地會合,自己於十月十二日率領全軍由淡水出發,經由陸路西海岸,南下至Patientie berch山諸村落,共令九個村落歸順,進而約定以皮革納貢。然因從淡水同行的通譯逃亡,語言不通,因而在Patientie berch山下的柯達王(Quataong)遭受數次襲擊,但我們僅燒燬、破壞藏有許多印第安槍械及弓箭的Bodor(水裏),及最近曾鎮壓過的中國海盜之餘黨所在的Pasua(半線,現在的彰化)二個村落。他們除了在叢林放火試圖阻撓之外,並未做激烈的抵抗。我們在該地原本預定再進行其他任務,但由於天候不佳及兵員中有人患病,因而決定中止,期待他日再行征服,全軍經由Favorlang、Poncan河(笨港河,今北港溪)於同月二十九日回到大員。近期中預定再度派兵。此次能勘察以往未明之地,實為可喜,我想不用數年即可征服台灣的平原,繼而逐漸使山地歸順。奉命同行以便製作北部地方地圖的測量師Marcus Stormhoot因酗酒而未能達成任務,已加以懲罰,地圖容下次再補送……」
柯達王(Quataong)的村落村名稱如下並將現今地名亦列出供參考:
Bodor村 水裡(龍井)是在大肚溪下游北岸水裏(水裡),後遷到埔里地區,現在的台中縣龍井鄉龍泉村。
Dorida amicien村 現在的大肚山附近的北村
Dorida babat村 現在的大肚山附近的中村
Dorida mato, Camachat村 現在的大肚山附近的南村
Assocq阿束村 原在大肚溪口附近,但1718年大肚溪口上漲,幾遭淹沒,於是遷村至山岡,現在的彰化市香山里一帶。
Abouan tarranogan 村 隸屬Pazehhe族,現在的神岡鄉大社、社南、岸裡附近。
Abouan auran 烏牛欄(豐原) 隸屬Pazehhe族,現在的豐原市豐田里西。
Babosacq 貓霧 在現在台中市南屯區十屯里一帶。
Baberiengh
Tausabato
Kakar barroch 貓羅(芬園) 現在的彰化縣芬園鄉舊社村。
Kakar sackaley 貓羅(芬園) 現在的彰化縣芬園鄉舊社村。
Kakar tachabouw貓羅(芬園) 現在的彰化縣芬園鄉舊社村。
Tausa talakeyb 北Dosack 南投(Lamtau)現在的南投鎮
Tausa mato 東Dosack 北投(草屯)現在的草屯鎮北投里
Salack沙轆(沙鹿) 位於現在台中縣沙鹿鎮之沙轆社的舊址,曾擁有極大的勢力,但在明鄭時遭大討伐,一時社人幾乎滅絕。
Gomach牛罵(清水) 位在大甲溪畔,今之清水鎮牛罵頭之牛罵社。
Tavocol
Abouan baris 隸屬Pazehhe族現在的豐原市社皮里。
Abouan poaly 樸仔籬(朴子) 現在的豐原市朴子里。
一六四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彼得‧彭恩再率兵二百一十名及商務員C. Caesar、H. Steen,北向柯達王進軍。計燒燬數個村落,摧毀大員與淡水間的十三個村莊,殺害一百二十六名原住民,綁走兒童十六名。柯達王的勢力從此鏟除。荷人與柯達王訂立下列條約:
一、 承認該領主以往之權限,但以往諸村落向住民徵收之稅項,今後改由公司收取,且不承認領主之世襲。
二、 關於處死罪之權利,對人身、生命等之處罰行為,要與政務員連繫,交由大員長官處理。
三、 其他非重要事件委由公司的政務員和長老會議共同處置。
四、 各村選出二位長老,公司將賦予和公司管轄內的台灣其他地區相等的權限。
五、 領主需善待各村的住民,且不允許住民有規避領主統治之情事發生。
六、 若住民對領主提出告訴時,公司雖認為有必要庇護領主,但一切訴之法律,不對住民施以懲罰。
七、 公司所屬之諸村落,以往雖屬頜主管轄,但今後變成公司之屬民,領主不可加害之,應彼此親善相處。
八、 各村的住民,每年需向公司納貢,領土永久免稅,另外長老在職期間亦免稅。
九、 領主每年都需與長老共同出席地方集會(Landdag)。
十、 若無公司之特許,不准漢人居住在村內,若有違反,則把漢人送交公司以為處罰。
十一、 領主需遵守上述條件,若違背,即喪失領主之權利。
一六四五年四月三日下午,柯達王(別名Takamacha)在荷人Joost van Bergen 的陪同下到達大員,五日上午到長官官邸報到。加龍長官在二位政務員陪同下出席,慰勉柯達王遠道來締結和約。
至一六四五年(弘光元年)柯達王為荷人所敗,會議於台灣北部,訂定降約,於是台灣西側廣大平野,悉歸於荷人暴力統制之下,北部未歸順村社亦遭平定,由大員通往淡水的陸路己可安全通行,南部山豬毛社和附近地區也被征服,在武力威嚇下歸順。荷人命令小琉球的居民遷至大員,在嚴密監視之下,把他們中的十五人分派到新港社居住,小琉球島己全部開墾並種植作物,以每年七十里耳的價格租出。台灣島鹿的獵獲量日益減少,似乎因數年來不斷狩獵而致,這一結果無法滿足日本對五萬張鹿皮訂貨要求,停獵一年以免狩獵過度使之絕跡。
**********對照參考歷史
一六四四年 俄人東進,已達黑龍江流域。開始與滿洲人接觸。
一六四四年 李自成稱帝於西安,國號順。
一六四四年 李自成陷北京。明思宗崇禎皇帝,特別跑到煤山中峰,自縊而死。最後他在白色衣襟下,留下遺詔:「朕登基十七載,上迎天降罪,遭敵陷地三次,逆賊旋即進逼京師,此皆諸臣誤朕,朕死無顏面對先皇,因是以髮覆面,賊可將朕之屍首五馬分屍,亦可盡殺文臣,然不得毀壞陵寢,不得傷我百姓一人。」 歷時二百九十三年(1368~1644)的大明皇朝正式崩潰。
一六四四年 吳三桂引清軍入關,清自盛京遷都北京。清兵大舉南征,攻下揚州,史可法戰死。
一六四五年明隆武元年,清順治二年 八月鄭成功獲南明唐王(朱聿鍵)賜明朝國姓朱,號國姓爺。
一六四六年清兵攻下廣州,流賊張獻忠走死。
一六四六年鄭芝龍降清
第九任長官歐沃德(1646-1649)
歐沃德(Pieter A. Overwater)原係荷蘭東印度公司派駐日本長崎出島的商館館長,於一六四六年改派為駐大員副長官,後因加龍升任副總督調回到巴達維亞,台灣長官出缺所以將歐沃德晉升為第九任長官。
一六四六年十一月十一日,日本長崎出島的荷蘭商館日誌中記載:「漢人來到該島(即台灣)愈多,我們將很難一如以往地保持該島(台灣)為自己的領土。」這是荷蘭人的隱憂,一方面歡迎大量的漢人移入台灣,如此可增加荷人的財富,但另一方面,對保持台灣主權亦不無疑慮。在台灣的歐沃德即向巴達維亞反應要求增派軍隊一千二百名。但因經濟考量,利益導向為重的總公司並無意願增兵。
一六四七年十一月,公司決定在大員市鎮南邊挖一道運河,即以後所稱的南邊海港。這個海港與大員市鎮和普羅岷西亞市鎮之間有船隻往來交通,供裝卸貨物之用。該海港挖了有三十八公尺寬,沿那海港的碼頭岸壁有十五公尺寬。
一六四八年(順治五年),中國在明清變換朝代之時,中國大陸戰事波及華南,因此荷蘭人在中國貿易上受了很大的打擊,除了硫黃、鉛等軍事物資的交易之外,在歐洲最受珍愛喜歡而且利潤也最大的絹、綢緞等已難入手。但另一方面荷蘭人卻因中國糖、米的價格大漲,將台灣生產的大量糖、米輸出而大發利市。
一六四八年,明朝滅亡之際,台灣輸出給鄭芝龍和中國大陸的硫黃達廿萬斤。
一六四八年,大員市鎮擴大,設市政府、公秤處、醫院、市場、孤兒院以及婦女收容所。大員人口增加到三千多人。
一六四八年前後,普羅岷西亞的人口突然大增。人口激增的主因之一,是中國的明朝政權滅亡,清朝政權崛起。朝代更迭的戰亂,迫使大量漢人難民湧入了荷蘭殖民統治下的台灣。
一六四八年代,可說是荷蘭人統治台灣的黃金時代,島內開拓事業日益發展,移民也繼續增加,漢人從福建、廣東接踵而來,到了統治的末期,漢人人口已增至十萬人、戶口二萬餘戶。
一六四六年(順治三年)的農業收入一共十二餘萬盾,一六四八年(順冶五年)已增至二十餘萬盾。
一六四九年,由印度購進一百二十一頭種牛。
一六四九年(永曆三年)之紀錄,台灣的貿易淨利,僅次於在日商館。
一六四九年(順冶六年),荷蘭人在亞細亞各地商館十九處之中、獲到利潤的只有日本、台灣等十處,虧損的商館有錫蘭、暹羅等九處。
一六四九年,歐沃德卸任後回到巴達維亞城,轉任Hoorn市任市政官、東印度評議委員。
一六八二年歐沃德逝世在巴達維亞城。
**********對照參考歷史
一六四八年 俄人發現白令海峽,進入北美洲阿拉斯加。
屠殺台灣人的劊子手第十任長官費爾勃格(1649-1653)
歐費爾勃格(Nicolas Verburg)於一六四六年為高級商務員,駐波斯總管。
一六四九年升為第十任大員長官。
在一六四九年時,荷蘭的日本長崎商館日記曾記載:「據大員的長官和評議會稱,來自中國的貨品日益減少,但從中國逃來大員的人卻日日增多,達七千人之譜……」其後又有記載:「通詞左衛門和孫兵衛來館稱,『吾等與中國大官的談話時得知,在大員的漢人有超過萬人以上,漢人有攻佔荷蘭城堡的謠傳……』」
一六五○年(永曆四年)荷人治台的全盛時期,全島番社降伏者二九三社,據荷人「番社戶口表」,更多達三一五社。人口六萬八千六百七十五人,漢人有一萬五千人。但原住民人口在七年後(一六五七年)卻減少成為三萬人,番社又減為一六二社。人口減少之因除了被荷蘭人屠殺外,原住民不堪受虐,集體逃亡至深山,躲避荷蘭人的統治。其實在荷據時期原住民人口,全島大約是四、五十萬人。換言之,六萬八千六百七十五人是在荷蘭人管轄下,繳付人頭稅、人頭附加稅的人數。
在居住方面:一六五二年,位於一鯤身島上熱蘭遮城東邊的大員市規模已擴大了許多,十八年前這裡只有兩條東西走向的街道,及一條南北向的街道。十八年後,大員市已有三條東西向的大街道,以及三條南北向的街道,彼此交叉。所有街道的寬度約在二十至三十公尺之間。這些街道把該市鎮劃分成數個長方形的建築區,並不像在中國或日本常見的正方形格局。大員市所有街道都舖了路面。大員港灣在荷蘭人初至時,便發現並不十分理想,大型船隻無法直接進入內海,必須停泊於外海,颱風季長達五個月,每年多次的颱風嚴重威脅停泊於外海的船隻。又水道日漸淤淺,在一六五二年時測得二十四年間水深少了二呎半。使得大多數的商船必需在外海裝御貨物。
普羅岷西亞部份,也有巨大的變化。一六二五年時,荷蘭人曾嘗試在這裡建設主要的居住地區,但由於北線尾沙洲的漢人拒絕搬來此處,加上許多荷蘭人來此後染上瘧疾,因此一六二五年之後,普羅岷西亞的建設便陷入「睡眠狀態」。在一六四八年前後,普羅岷西亞市才突然繁榮起來。人口激增的主因是中國的明朝政權滅亡,清朝政權崛起。朝代變更的戰亂,迫使大量漢人難民湧入了荷蘭殖民統治下的台灣。短短三,四年間,普羅岷西亞的民屋從零落的三十幾間,增到一百七十五間。由於蜂湧而來的漢人難民隨處建造房屋安身,顯得相當凌亂。荷蘭人對此大為不滿,便下令重新規劃整建。經過整建後的的普羅岷西亞市鎮,有一條通往內陸的主要街道,三條與主街交叉的短街。主街的寬度約為二十五至三十公尺。這條主街在荷蘭人離開台灣數百年後,仍然是這座城市主要的大動脈,這條大街就是今日臺南市的民權路。
一六五○年(永曆四年),荷蘭人在赤崁(今之台南市)築成第二城寨。
一六五○年,輸出砂糖達八萬擔等。
一六五一年,荷人向台灣漢族移民抽取人頭稅,每年得二十萬盾。
在一六五二年以前,荷人為節省經費,很多行政工作都交給當地漢人的頭目們辦理。利用大小結首制,由指定的頭目們向佃農收土地稅。一六五二年台灣人革命則是一個分水嶺。荷蘭人進一步加強控制全台的行政工作,由原在各地測量土地的土地測量師昇任成為代理長官(亦即地方官),負責行政工作。
一六四二年,荷蘭人才開始在地圖上呈現赤崁耕地與耕地之間的界線。這一年,荷人命令甘蔗佃農,必需在所租的蔗田周圍種植各種果樹代替土垣或竹籬。一方面把耕地的界線標示得比以前更為清楚,另一方面也可生產水果。同時每年辦理的耕地租約手續已成為半永久性的租約。
因費爾勃格操守不良,上樑不正下樑歪,全台灣籠罩在腐化的官僚體系下,一六五二年九月暴發了郭懷一的農民革命。費爾勃格不求內部改革,反而以炮火強大的軍力彈壓,集体屠殺九千名台灣漢人農民,旋即向巴達維亞要求調職。當時來自國姓爺(Kok Seng Ya, Kuo Sing ye)鄭成功的壓力日益增加,費爾勃格並向巴達維亞報告:「在中國韃靼人與國姓爺的戰爭中,國姓爺失利,台灣很可能成為國姓爺最後的去路……」
一六五二年,荷傳教士 D. Gravius 向東印度購一百二十一頭牛,分與蕭壠社原住民。
費爾勃格卸任後仍然在東印度服務二十年。在巴達維亞時期對台灣最後一任長官揆一的請求、意見、說明,都採取反對的立場。儘量將揆一醜化。
一六五四年升為東印度評議特別委員,
一六六七年升為巴達維亞副總督,
一六七五年為船隊司令,攜帶無法証明來源的財產三十五萬盾返回荷蘭。(以一六三九年的大員帳冊上記錄十二月二十七日當長官來時,士官殺一隻豬給士兵……計3-1/2里耳。四月十一日殺一頭豬給隨同長官而來的士兵……2里耳, 1里耳=2.5盾,故35萬盾也就是等於四萬頭到七萬頭豬,或大尉145年的收入,或營長580年的薪資。)
**********對照參考歷史
一六五○年 鄭成功據金門、廈門,對抗滿清。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