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的臺灣史---荷據時期14民族英雄郭懷一的抗荷起義

台灣民族英雄郭懷一
一六四一年(崇禎十四年),荷人第六任長官杜拉弟紐司親自率領荷軍四百人,中國舢板船三百艘至笨港(北港)登陸,另有牧師尤紐斯(下圖)率新港等十社歸順土番一千四百人也來會合,群起進攻笨港。

笨港的漢人約有一百五十人,而且全都是務農。居住在笨港的原住民是平埔族下的和安雅族(Hoanya)人,總人口大約有三千,雖有武士,但只有刀、矛、盾的裝備,如何對抗擁有毛瑟槍、大砲、及一千四百名新港社武士的荷軍?
郭懷一時年三十九,已在笨港居住了十七年,變成一位商人、農莊莊主也是地方的首領。荷蘭人一來,大家不約而同的奔向郭懷一的家尋求對策。
郭懷一等居住在笨港的漢人,原本認為荷蘭人所佔的大員與笨港是兩個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島嶼,不同的世界。如今紅毛人從陸地上走不過來,也要從海上攻過來。十七年來與原住民和睦相處,一心想建立一個與世隔絕的樂園。
杜拉弟紐司到達笨港,居然發現一位能說荷蘭話的漢人郭懷一,相談之下,發現這位漢人還在日本見過曾是他的直屬長官史必克(一六二三年任荷蘭東印度公司駐平戶港商務館館長,後調任巴達維亞總督),於是對郭懷一十分禮遇,堅邀移居大員,並任命為大結首。
郭懷一知道荷蘭人半邀半強迫他移居大員是為了就近監督,於是將全家人都遷移到普羅岷西亞附近的士美村(Smeer drop)地區居住,也就是赤崁地區。荷蘭人亦相當尊重他,指定一大片原始林地交由郭懷一來開墾,並且指定他為大結首,授以刻有東印度公司標誌(如圖VOC)的權杖。在有形無形中,郭懷一成了漢人的領袖,當時人稱為「甲斐丹」。

                                                                圖 7 荷蘭東印度公司標誌



殖民地的統治
一六五一年,台灣居民有明顯的反抗荷人統治,尤其是在地方官歐霍夫(Hand Olhoff)治理下的居民,更發生多起武力反荷事件。第十任長官費爾勃格為阻止反荷事件持續擴張,決定以武力迫使台灣人屈服,因為荷蘭人的超級形像不可受損。於是費爾勃格召開評議會,希望獲得評議會下令武力解決的結論,如此可以得到執行鐵腕鎮壓行動的尚方寶劍,費爾勃格有絕對的把握鎮壓手無寸鐵的台灣人民,但希望屠殺的責任由評議會來承擔。
當時的評議委員有一位名叫揆一(Frederick Coyet)的,他後來成為第十二任也就最後一任的駐台長官,反對以鐵腕鎮壓方式來解決各地反荷事件。揆一對漢人的反荷認為有部份荷蘭官員應負起責任。這種言論引起費爾勃格、歐霍夫等人的不滿。
但也獲得支持如牧師丹尼爾(Daniel Gravius),他對荷蘭統治台灣有一套看法,他認為「我們牧師在各地努力地傳教,為的是將台灣島的文化水準提升,我們替他們創立文字,使他們也能吸收知識,再將知識傳與後代,如此大費周章,為的是替我們荷蘭人的殖民地子民向下紮根。大家也知道我們荷蘭國人口少,土地更小,甚至比不上台灣土地的三分之二。如果不以教化為前題,光靠武力征服,今後將會產生數不清的抗爭,屆時各位將疲於奔命,如此何以建立大荷蘭帝國,各位如果能以更大的胸襟,更大的包容力將可改善目前的困境。」
評議委員大部分是正掌權的地方官。依據稅法的規定,凡是捉到逃漏稅的人可分得三成的稅額為獎金,如此一來,要成為一名優良的官員、公務員,只要努力捉逃漏稅即可致富,而荷蘭在台灣的稅負極高,名目繁多,所以越是努力為官,越是造成民怨,這也是造成抗荷事件的起因。
雖然評議會有揆一及丹尼爾牧師的意見,但決議仍是以武力彈壓。費爾勃格因此對這二人產生心結,懷恨在心,沒多久即向巴達維亞提出報告,說丹尼爾牧師不熱心傳教,利用職權歛財等等,以莫須有的罪名將丹尼爾請調。巴達維亞將丹尼爾調至東印度地區,更重要的是取消了牧師原來有的參政權,亦即今後的評議會牧師不再有權參加。
費爾勃格以長官的身份獲得巴達維亞的支持,不久派出了最精銳的部隊一百二十人分二路於二月十三日出發。從南向北,不論平地抑是山區,一路威力掃蕩。十一日內平息了所有的反抗,台灣的官員向巴達維亞的報告宣稱:「……經過威力掃蕩的地區,所有的居民一聽到荷蘭人來了就會驚嚇,以後決沒有反抗的事了。」

中國偷渡客
郭懷一家中經常聚集一堆人,有人來向打鐵師傅打修農具,請教文書,向郭懷一投訴荷人的不是,希望能由郭懷一大結首的出面解決。無形中郭懷一成眾人排解爭端的最佳場所。
近來平埔族人屢次反抗,荷人認定是受了漢人的蠱惑,而遷怒漢人。凡稍有嫌疑的,均被拘捕,加以毒打,或逐出境,或配戍於雞籠、淡水(當時雞、淡兩地多瘴疫,至者多病疫而亡。)漢人處於強權下,無法伸訴。荷人不但對漢人移民者橫征暴歛,又利用信仰基督教的平埔青年藉故與漢人起爭紛,荷人袒護平埔族人,使漢人與平埔族人產生不和,以達成分化目的,漢人忿忿不平。
紅毛人發現在各處都有新來的人,這些新來的人一定是偷渡客,要來台灣討生活。這些人一看就知是從中國逃難而來的,在滿人的統治下的中國,人人都蓄辮子,雖然把辮子剪斷了、剪短了,但薙髮是將頭的前半部剃光,頭髮不是一天可以長長的,所以很容易辨識。
這些中國偷渡客絕對沒有繳人頭稅,依荷蘭人的法律,凡捉到了逃稅可得稅額的30%為獎勵金。各地方的紅毛人發現了這樣發財捷徑後,除了自己捉外,還責付大小結首、長老,絕對要將所轄地區內的偷渡客捉來,不然將處罰大小結首及長老。起先在白天田野裡就可發現,荷人於是展開追逐,對逃得快的人就開槍,血淋淋的場面經常可見,而這些所謂的偷渡客其實就是新移民。來台灣的新移民以閩粵人士居多,其中有人親友業已來台,所以前來投靠。台灣各地的人們知道荷兵在捉新移民,就將他們藏起來,或送入山中無人跡之地。但來台灣的人實在太多了,原本是捉偷渡客,但荷人一出現,不管是不是合法居留的人都拔腿就跑,荷人就認定是偷渡客,也就開槍,血腥的事件每日演出,民怨日益高漲。
為什麼會有大量的移民潮湧向台灣呢?原因是海峽的另一邊,鄭成功在一六五○年佔金門、廈門與滿清對抗,滿人無法在海上與鄭氏一決高低,便承繼明朝的方法實施海禁,更進一步命令將沿海佔領區的居民撤離海岸三十華里,以斷絕糧食、人力供應的堅壁清野方式,欲將置鄭成功於死地。這種無人性的命令,又隨滿人佔領區的擴大而逐漸展開,依海為生的數百萬勞苦大眾苦不堪言,因而不斷引起大量移民潮。謠傳「台灣錢淹腳目」,海峽對岸的台灣便成為令人嚮往的地方。沿海的漁民有船可以逃跑,小小的近海漁船要橫渡台灣海峽是有風險的,硬要渡過黑水溝更是向死神挑戰。前人有云「十去,六死,三留,一回頭。」其中六死有一大半就是死在旅途上。那知道慶幸逃離滿人虎口的漢人,卻一腳踏入荷蘭人的陷阱。

荷蘭長官的貪瀆
普羅岷西亞城的地方官賈西亞常常招集郭懷一等大結首來開會,也數度拜訪郭宅建立私誼,五月初有一名大結首、三名小結首被民眾打死,賈西亞對此不解,希望郭懷一能站在大結首的立場協助荷蘭人。
郭懷一指出因荷蘭的法律有捉逃稅可得獎金的做法,地方官、士兵都盡忠職守努力捉人領賞,當街開槍,橫行無忌,這就是造成民怨。
何以捉逃稅會造成廣泛的反感,其更進一步的了解是官員的貪污所造成的。依據「冰山原理」即在水面下的冰山是露出來的十倍,有若官員貪瀆其金額收入如冰山之一角,官員貪污的錢就如看得到露出來的部份,尚有看不到的在水面下則是眾多下級官員因上級的不正所引起的效應,這正是上樑不正下樑歪的道理。
則依官位的高低其效應成正比,荷蘭第十任台灣長官費爾勃格是位貪官,在其掌權期間造成上下貪污,引起人民的怨聲載道。官位大則有機會貪的大,但是下級官員見到長官如此,也跟進。如此下下級官員也必然效法,以致全台灣都捲入在貪官壟照之下,加上時間因素愈來愈烈。尚有從制度面著手貪瀆的,例如紅毛人為人頭稅捉偷渡客,就是將貪瀆合法化,使不願貪污的人也混水摸魚,成了一個大染缸。表面為荷政府增加稅收,實際上政府的利益擺旁邊,反成了官員貪贓先飽私囊的絕佳機會。至於產生反抗力量,可能危及荷人的安全,貪官根本毫不考慮,理由很簡單,官員先有個人收入是首要的,他又沒有愛台灣的心,台灣的死活與他無關。只要時間一到,貪官調往他處,告老還鄉,歪來的錢先匯往他處慢慢享受,台灣的問題留給後來的人頭痛。
到了一六五二年荷蘭士兵六人一組,除了追查無照新移民外,還挨家挨戶進入屋內粗暴魯莽地搜索,更強行帶走貴重物品及女人。
荷蘭駐台灣長官將貪來的錢全部運到外國,這將又造成對台灣人的二次傷害,錢是會生息的,將母錢移到永不回頭的地方,所生的利息將變成外人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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