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的臺灣史---滿清據臺時期4臺灣反清事件概述-1反清事件的性質分類
台灣抗清概述
一七八六年(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林爽文在彰化舉起反清旗幟,其後莊大田在南部響應,革命抗清之事風起雲湧,北至艋舺竹塹,南抵鳳山,台灣全部投入抗清,在戰火之下,又戰敗受到大量屠殺,尤其是台灣中部平原農業開發的精華地區,受害更烈,人民財產、生命,遭受空前大摧殘。反清歷時首尾三年,武力革命時期計一年三個月,整個台灣全都抗清。滿清數度增兵台灣,更調動滿清國當時最精銳的部隊「四川屯番」及各省之精銳。將全國最傑出、最有權力的將領福康安及海蘭察派來台灣主持戰役,全清國最精銳的將官-百多名以勇稱的巴圖魯侍衛章京,來台大力血腥屠殺。在滿清據台二一三年中「林爽文大革命」、「朱一貴事件」及「戴潮春事件」是三件大型的農民起義抗清的革命事件。
台灣在滿清二百一十三年的統治史中,農民革命疊起。大型的革命就不下三、四十次。現有有史可稽的民變案件高達一百三十八件之多,當時的諺語「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其時應說成「日日皆反」。為何造成這種現象,「反清」的原因很多,若了解台灣歷史,就知道是「官逼民反」,「官激民變」。
從另一角度來看,這些革命事件,不管大小,結果常遭受到大規模無情的殺戮,尤其是在革命之後,滿清絕不放過一個。整個台灣遭受到摧殘,社會進停滯,人民生命不分良賤的大量死亡,經濟凋殘,農田荒廢以至大量破壞,典章文物大都焚於戰火,先民費盡心血的社會,卻因大屠殺造成這個歷史軌跡是如此令人心寒。
反清一三八事件的性質
以上一百三十八件反清、民變案件 ,依其性質畫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台灣人(台灣本地人)以的反清事件,計有八十三件。 反清事件是以對清政府的卑劣行事而形成的反清,是政治因素居多,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以卵擊石不計後果,而訴之以武力解決。關於這種的反清起義事件,其形成之因有人稱是「台灣人原為鄭成功父子統治,降清後,滿清官吏的腐敗,不得不思念過去的好處,所以起而抗清。 這八十三案之中大部和鄭成功、陳永華所創立的洪門天地會地下組織有關,況且有一部分是由天地會發動並直接指揮的。
第二種是先住民(原住民)各族的抗官事件,十七件 反清事件是先住民(原住民)對外來統治者表現出如飛蛾撲火勇敢抗拒,令人可歌可泣的血淚事件。
第三種是是分類械鬥事件三十八件 是以族群間的武裝械鬥,這是受到滿清統治者以分化手段,將台灣人區分為閩、粵,再分為漳、泉,客(粵)使其相互砍殺,這樣的分化方法可使台灣人對滿清政府的不滿轉移方向。滿清官員又可逃脫反清的大逆案件,減少自己無能的管理。
因此,在滿清統治下的台灣歷史,就是一部可歌可泣的「殖民地人民抗外革命史」。這都是歷代勇敢的台灣人所共同劃下不可磨滅的痕跡。
反清的目標
1. 反清復明 滿清在施琅佔台後即下令全台男子必需薙?,就是放棄三千年漢人傳統的髮式,而改用落後民族的?型。在中國也曾為此極力反對並有不少人為此犧牲,但很快就屈服了。此事強加在台灣人開拓者的身上,台灣開拓者承繼了鄭氏所種下「滅清復明」的漢人想法,久久不為所曲。所以,對於新到的統治者乃以此反清的觀點而起來反抗革命,所以滿清據台後,產生了極多的反抗,為中國本土所沒有的,滿清也為此將台灣視為敵境。在一六九六年(康熙三五年),就發生吳球起義的事件。再經過五年,於一七○一年(康熙四○年)又見到劉卻的起義。
2. 反清並不復明 滿清在台灣的統治隨時間的經過,台灣本地人的反清復明思想也而漸漸消失。 代之而起的是因外來統治者將台灣視為敵境所定下的輪調制度、班兵制度下,因而產生的反抗。從台灣本地人看來,這是「外位人」對本地人的欺壓,而且這些「外位人」的統治者,隨著在台統治機構漸趨鞏固,他們對台灣的差別政策也愈加厲害,官員及爪牙也變本加厲的橫行霸道。這樣,「外來人」統治者所施展的虐政和苛求逐漸超過為人所能容忍的限度,因此,台灣本地人自然而然的爆發出出流血的革命鬥爭,這不懼強權勇敢的台灣人,不計自已的力量在一七二一年(康熙六○年),發出令滿清政府手忙腳亂的朱一貴全台灣大革命。朱一貴起義,僅七日而擴及台灣全島,建年號為「永和」,與清兵在各地展開戰鬥將近一年。
3. 自立王朝(本地人意識的抬頭) 乾隆.嘉慶年間即距離滿清據台後一百年,移居至台灣本地人人口增加,同時在「外位人」即唐山人統治者貪得無厭,對台灣居民實施暴政,毫無選擇台灣本地人不論自己的力量的薄弱,也勇敢地站出來反抗,所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事就發生在此時。只要有人舉起反抗的火炬,立即波及台灣全島,接而成為全面性的大暴動。其中,最大的台灣本地人武裝起義事件,是一七八六年(乾隆五十一年)的「林爽文大革命」。台灣本地人自立思想的興起,對滿清政府加以痛擊,引起滿清數度從本土調來中國最精銳的軍隊,而加以大肆屠殺。 如此,在大革命起義和大屠殺反復重演的過程中,被統治的台灣本地人乃以莫大的流血為代價,更加了解台灣本地人與唐山人的區分,及統治者與被統治者,所以自然而然產生本地人的共感和意識。 林爽文大革命起義後,所繼起的「反唐山」大革命,這是立即發展至全台灣的大規模武裝起義。林爽文與朱一貴革命相隔六十五年,復明的意識已經淡薄,林是為官府所迫而起兵,建年號「順天」,革命一年有餘,即發出了台灣獨立的先聲。
4. 經濟因素反清 以林爽文革命為界,後來的起義事件比較偏重於經濟性訴求。台灣開拓者(本地人)(佔大多數人的基層即農民)對於外來統治者(唐山人)的抗暴革命,除了政治壓迫之外,乃隨著時代的遷移,經濟剝削也逐漸成為其直接的導火線。例如,
甲、 林爽文大革命被鎮壓後,張丙於一八三二年領導飢民起來反抗貪官勾結奸商把米穀偷運出境的。
乙、 郭光侯起義事件於一八四三年因滿清政府把地賦從本色(穀納制)改為改折(折銀納殼制)時,從中國派來的貪官以譎詐的方式,向台灣本地人剝削無度,所以起來反抗。
丙、 施九緞於一八八八年(光緒十四年)因彰化知縣.李嘉棠藉口劉銘傳清丈土地,加以苛捐,人民不堪貪官的壓榨,由鹿港人施九緞領導,以武力千人圍城,要求燒燬丈單,與統領林朝棟率領的清軍戰於城外,被殺戮不少。
在滿清的文件中有記述「戴潮春,起義三年,台地道鎮皆殉難,知縣洪疏琛亦積勞病故,爾時北至大甲,南至嘉義一縣,地方盜賊(本地人)蜂起,比較林爽文為烈。」 戴潮春之抗清就是以台灣中部為中心攻防達三年之久。鎮壓這些事件,滿清的駐台班兵部隊根本沒有戰鬥力,每次台灣革命必需從中國多次調來大批最精銳軍隊來鎮壓。
一七二一年的朱一貴起義、一七八六年的林爽文革命、一八六二年 的戴潮春之抗清,被稱為滿清統治下台灣的三大「革命案」。朱一貴起義,僅七日而擴及台灣全島,以反清復明為口號、建年號為「永和」,與清兵在各地展開戰鬥將近一年。林爽文革命曾建立獨立政權年號「順天」。戴潮春之抗清是以台灣中部為中心攻防達三年之久。滿清鎮壓這些革命起義事件,每次都必由中國本土調動最精銳部隊前來支援,方可消滅革命起義。
因此,在滿清統治下的歷史過程,不但是一部移民史及開拓史,這都是勇敢的台灣人在滿清據台二一三年中的「殖民地人民抗外革命史」。
一六九六年吳球反清事件
康熙年間的反清事件在一六九六年也就是滿清據台僅十三年就發生了抗清的吳球事件。
吳球是諸羅新港東田尾(今台南新市)人,喜好拳勇,交友甚廣,深受朋友之尊敬,以「大哥」稱之。當時有一自稱為明室後裔的朱祐龍與吳球有往來,同感滿清的暴政,並相約集眾人之力反清。於是在一六九六年(康熙三十五年)七月一日,集合眾人共謀起義大事。於是以大家擁朱祐龍為首,吳球為國師,以復明為名的抗清事件就此展開了。
佯稱一起舉事的保長林盛友,他得知要抗清起義,甚為害怕,他連夜趕往郡治密告,北路參將陳貴因而發兵包圍吳宅,終因力戰不勝,吳球與吳球妹婿鳳山糧吏陳樞、余金聲等為首7人均被捕並處死。朱佑龍則逃入山中,下落不明。
一七○一劉卻抗清
劉卻為諸羅臭祐庄人,通拳棒之術,常與四方英雄豪傑往來,立盟結社。於是更進一步盟友就有人提出主張,將如此貪婪腐敗的滿清政府消滅。為達成此目標,大家共推劉卻為首準備起義。此時在劉卻所住之處所常有紅光出現,眾人認為是紅光是神所顯示指派劉郤來領導的。(據清史所載是劉卻在深夜於劉宅屋頂燃燒樟腦所致。)同時同盟者傳述是『劉大哥家中每夜紅光燭天。』而劉卻家中的香爐於此時發火,引起眾人深信劉卻是絕對神所指派的。劉卻對武力抗清也有所準備,他先冶煉鐵,製造刀槍兵械。
在一七○一年(康熙四十年)十二月七日,劉卻揚旗擊鼓,率眾攻擊下加苳營(今嘉義縣),再進步攻奪茅港尾,同時原住民得知劉郤的反清起義,自動也組織起來響應,於是黨眾四處攻擊滿清官吏。地方官員業已掩不住革命的事件,所以不得已暴露管理的無能,滿清政府派來北路參將白道隆率兵抵亂,台灣鎮與福建分巡台灣廈門兵備道兩標並派兵支援,雙方大戰於急水溪,劉卻大敗,陳華、何正皆被官方所捕,而劉卻則藏匿在內山。
劉卻晝伏夜出,往來於北港一帶,雖然劉卻離開家鄉,到生疏的地方,但也能容易的找到反清人士,積極籌備武力起義。不久於一七○三年(康熙四十二年),又發動第二次起義。然而在同年的二月上旬到秀才莊(金北港)時為官兵突擊被殺,劉卻抗清起義事件被滿清所壓制。劉卻以個人微小的力量,站出來就可號召群眾,集體不顧生命的危險,可見滿清政府統治台灣的失敗,失去民心。人民不得不以武力來對抗貪污成性的滿清官員。雖然這次劉郤未魴能成功,但是換一個地方,換一個時間又可召集一批願意赴湯蹈火的勇士來武裝起義。這都是証明,滿清據台是讓台灣人產生極度的怨恨。
一七八六年(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林爽文在彰化舉起反清旗幟,其後莊大田在南部響應,革命抗清之事風起雲湧,北至艋舺竹塹,南抵鳳山,台灣全部投入抗清,在戰火之下,又戰敗受到大量屠殺,尤其是台灣中部平原農業開發的精華地區,受害更烈,人民財產、生命,遭受空前大摧殘。反清歷時首尾三年,武力革命時期計一年三個月,整個台灣全都抗清。滿清數度增兵台灣,更調動滿清國當時最精銳的部隊「四川屯番」及各省之精銳。將全國最傑出、最有權力的將領福康安及海蘭察派來台灣主持戰役,全清國最精銳的將官-百多名以勇稱的巴圖魯侍衛章京,來台大力血腥屠殺。在滿清據台二一三年中「林爽文大革命」、「朱一貴事件」及「戴潮春事件」是三件大型的農民起義抗清的革命事件。
台灣在滿清二百一十三年的統治史中,農民革命疊起。大型的革命就不下三、四十次。現有有史可稽的民變案件高達一百三十八件之多,當時的諺語「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其時應說成「日日皆反」。為何造成這種現象,「反清」的原因很多,若了解台灣歷史,就知道是「官逼民反」,「官激民變」。
從另一角度來看,這些革命事件,不管大小,結果常遭受到大規模無情的殺戮,尤其是在革命之後,滿清絕不放過一個。整個台灣遭受到摧殘,社會進停滯,人民生命不分良賤的大量死亡,經濟凋殘,農田荒廢以至大量破壞,典章文物大都焚於戰火,先民費盡心血的社會,卻因大屠殺造成這個歷史軌跡是如此令人心寒。
反清一三八事件的性質
以上一百三十八件反清、民變案件 ,依其性質畫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台灣人(台灣本地人)以的反清事件,計有八十三件。 反清事件是以對清政府的卑劣行事而形成的反清,是政治因素居多,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以卵擊石不計後果,而訴之以武力解決。關於這種的反清起義事件,其形成之因有人稱是「台灣人原為鄭成功父子統治,降清後,滿清官吏的腐敗,不得不思念過去的好處,所以起而抗清。 這八十三案之中大部和鄭成功、陳永華所創立的洪門天地會地下組織有關,況且有一部分是由天地會發動並直接指揮的。
第二種是先住民(原住民)各族的抗官事件,十七件 反清事件是先住民(原住民)對外來統治者表現出如飛蛾撲火勇敢抗拒,令人可歌可泣的血淚事件。
第三種是是分類械鬥事件三十八件 是以族群間的武裝械鬥,這是受到滿清統治者以分化手段,將台灣人區分為閩、粵,再分為漳、泉,客(粵)使其相互砍殺,這樣的分化方法可使台灣人對滿清政府的不滿轉移方向。滿清官員又可逃脫反清的大逆案件,減少自己無能的管理。
因此,在滿清統治下的台灣歷史,就是一部可歌可泣的「殖民地人民抗外革命史」。這都是歷代勇敢的台灣人所共同劃下不可磨滅的痕跡。
反清的目標
1. 反清復明 滿清在施琅佔台後即下令全台男子必需薙?,就是放棄三千年漢人傳統的髮式,而改用落後民族的?型。在中國也曾為此極力反對並有不少人為此犧牲,但很快就屈服了。此事強加在台灣人開拓者的身上,台灣開拓者承繼了鄭氏所種下「滅清復明」的漢人想法,久久不為所曲。所以,對於新到的統治者乃以此反清的觀點而起來反抗革命,所以滿清據台後,產生了極多的反抗,為中國本土所沒有的,滿清也為此將台灣視為敵境。在一六九六年(康熙三五年),就發生吳球起義的事件。再經過五年,於一七○一年(康熙四○年)又見到劉卻的起義。
2. 反清並不復明 滿清在台灣的統治隨時間的經過,台灣本地人的反清復明思想也而漸漸消失。 代之而起的是因外來統治者將台灣視為敵境所定下的輪調制度、班兵制度下,因而產生的反抗。從台灣本地人看來,這是「外位人」對本地人的欺壓,而且這些「外位人」的統治者,隨著在台統治機構漸趨鞏固,他們對台灣的差別政策也愈加厲害,官員及爪牙也變本加厲的橫行霸道。這樣,「外來人」統治者所施展的虐政和苛求逐漸超過為人所能容忍的限度,因此,台灣本地人自然而然的爆發出出流血的革命鬥爭,這不懼強權勇敢的台灣人,不計自已的力量在一七二一年(康熙六○年),發出令滿清政府手忙腳亂的朱一貴全台灣大革命。朱一貴起義,僅七日而擴及台灣全島,建年號為「永和」,與清兵在各地展開戰鬥將近一年。
3. 自立王朝(本地人意識的抬頭) 乾隆.嘉慶年間即距離滿清據台後一百年,移居至台灣本地人人口增加,同時在「外位人」即唐山人統治者貪得無厭,對台灣居民實施暴政,毫無選擇台灣本地人不論自己的力量的薄弱,也勇敢地站出來反抗,所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事就發生在此時。只要有人舉起反抗的火炬,立即波及台灣全島,接而成為全面性的大暴動。其中,最大的台灣本地人武裝起義事件,是一七八六年(乾隆五十一年)的「林爽文大革命」。台灣本地人自立思想的興起,對滿清政府加以痛擊,引起滿清數度從本土調來中國最精銳的軍隊,而加以大肆屠殺。 如此,在大革命起義和大屠殺反復重演的過程中,被統治的台灣本地人乃以莫大的流血為代價,更加了解台灣本地人與唐山人的區分,及統治者與被統治者,所以自然而然產生本地人的共感和意識。 林爽文大革命起義後,所繼起的「反唐山」大革命,這是立即發展至全台灣的大規模武裝起義。林爽文與朱一貴革命相隔六十五年,復明的意識已經淡薄,林是為官府所迫而起兵,建年號「順天」,革命一年有餘,即發出了台灣獨立的先聲。
4. 經濟因素反清 以林爽文革命為界,後來的起義事件比較偏重於經濟性訴求。台灣開拓者(本地人)(佔大多數人的基層即農民)對於外來統治者(唐山人)的抗暴革命,除了政治壓迫之外,乃隨著時代的遷移,經濟剝削也逐漸成為其直接的導火線。例如,
甲、 林爽文大革命被鎮壓後,張丙於一八三二年領導飢民起來反抗貪官勾結奸商把米穀偷運出境的。
乙、 郭光侯起義事件於一八四三年因滿清政府把地賦從本色(穀納制)改為改折(折銀納殼制)時,從中國派來的貪官以譎詐的方式,向台灣本地人剝削無度,所以起來反抗。
丙、 施九緞於一八八八年(光緒十四年)因彰化知縣.李嘉棠藉口劉銘傳清丈土地,加以苛捐,人民不堪貪官的壓榨,由鹿港人施九緞領導,以武力千人圍城,要求燒燬丈單,與統領林朝棟率領的清軍戰於城外,被殺戮不少。
在滿清的文件中有記述「戴潮春,起義三年,台地道鎮皆殉難,知縣洪疏琛亦積勞病故,爾時北至大甲,南至嘉義一縣,地方盜賊(本地人)蜂起,比較林爽文為烈。」 戴潮春之抗清就是以台灣中部為中心攻防達三年之久。鎮壓這些事件,滿清的駐台班兵部隊根本沒有戰鬥力,每次台灣革命必需從中國多次調來大批最精銳軍隊來鎮壓。
一七二一年的朱一貴起義、一七八六年的林爽文革命、一八六二年 的戴潮春之抗清,被稱為滿清統治下台灣的三大「革命案」。朱一貴起義,僅七日而擴及台灣全島,以反清復明為口號、建年號為「永和」,與清兵在各地展開戰鬥將近一年。林爽文革命曾建立獨立政權年號「順天」。戴潮春之抗清是以台灣中部為中心攻防達三年之久。滿清鎮壓這些革命起義事件,每次都必由中國本土調動最精銳部隊前來支援,方可消滅革命起義。
因此,在滿清統治下的歷史過程,不但是一部移民史及開拓史,這都是勇敢的台灣人在滿清據台二一三年中的「殖民地人民抗外革命史」。
一六九六年吳球反清事件
康熙年間的反清事件在一六九六年也就是滿清據台僅十三年就發生了抗清的吳球事件。
吳球是諸羅新港東田尾(今台南新市)人,喜好拳勇,交友甚廣,深受朋友之尊敬,以「大哥」稱之。當時有一自稱為明室後裔的朱祐龍與吳球有往來,同感滿清的暴政,並相約集眾人之力反清。於是在一六九六年(康熙三十五年)七月一日,集合眾人共謀起義大事。於是以大家擁朱祐龍為首,吳球為國師,以復明為名的抗清事件就此展開了。
佯稱一起舉事的保長林盛友,他得知要抗清起義,甚為害怕,他連夜趕往郡治密告,北路參將陳貴因而發兵包圍吳宅,終因力戰不勝,吳球與吳球妹婿鳳山糧吏陳樞、余金聲等為首7人均被捕並處死。朱佑龍則逃入山中,下落不明。
一七○一劉卻抗清
劉卻為諸羅臭祐庄人,通拳棒之術,常與四方英雄豪傑往來,立盟結社。於是更進一步盟友就有人提出主張,將如此貪婪腐敗的滿清政府消滅。為達成此目標,大家共推劉卻為首準備起義。此時在劉卻所住之處所常有紅光出現,眾人認為是紅光是神所顯示指派劉郤來領導的。(據清史所載是劉卻在深夜於劉宅屋頂燃燒樟腦所致。)同時同盟者傳述是『劉大哥家中每夜紅光燭天。』而劉卻家中的香爐於此時發火,引起眾人深信劉卻是絕對神所指派的。劉卻對武力抗清也有所準備,他先冶煉鐵,製造刀槍兵械。
在一七○一年(康熙四十年)十二月七日,劉卻揚旗擊鼓,率眾攻擊下加苳營(今嘉義縣),再進步攻奪茅港尾,同時原住民得知劉郤的反清起義,自動也組織起來響應,於是黨眾四處攻擊滿清官吏。地方官員業已掩不住革命的事件,所以不得已暴露管理的無能,滿清政府派來北路參將白道隆率兵抵亂,台灣鎮與福建分巡台灣廈門兵備道兩標並派兵支援,雙方大戰於急水溪,劉卻大敗,陳華、何正皆被官方所捕,而劉卻則藏匿在內山。
劉卻晝伏夜出,往來於北港一帶,雖然劉卻離開家鄉,到生疏的地方,但也能容易的找到反清人士,積極籌備武力起義。不久於一七○三年(康熙四十二年),又發動第二次起義。然而在同年的二月上旬到秀才莊(金北港)時為官兵突擊被殺,劉卻抗清起義事件被滿清所壓制。劉卻以個人微小的力量,站出來就可號召群眾,集體不顧生命的危險,可見滿清政府統治台灣的失敗,失去民心。人民不得不以武力來對抗貪污成性的滿清官員。雖然這次劉郤未魴能成功,但是換一個地方,換一個時間又可召集一批願意赴湯蹈火的勇士來武裝起義。這都是証明,滿清據台是讓台灣人產生極度的怨恨。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