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的臺灣史---荷據時期7荷蘭人完成正確的臺灣全島圖
第二任長官偉斯(1625~1627)
荷蘭派赴台灣的第二任長官是偉斯(Gerard F. de With),偉斯曾任商務員,如今因緣際會成了大員的長官,更可依職權發揮商務員的理想。他為達成巴達維亞所交付的利潤責任額,規定只會狩獵而無農耕技術的原住民每人每年繳付一張鹿皮為人頭稅,又從各處大量捉來漢人,稱為「漢奴」(Han slave),從事開墾土地、種植甘蔗、生產紅糖、白糖、及捕鹿剝鹿皮。又因人口增加,可擴大佔有土地,增加生產,這樣良性循環,一舉數得。
偉斯接著命令在熱蘭遮城外廣場建立一個絞刑架,可同時處決多人,它是統治權最直接的表達方式。荷人為管理方便及達成有效的徵稅,公告管理辦法、規則,稱為法律,違反者就施以絞刑,執刑時並集合所有大員人在場觀看,以收殺一儆百之效。
偉斯見原住民不知用牛馬與犁耕種,為獎勵農業,自澎湖與印度購進牛隻,總數約一千二百到一千三百頭。
偉斯對台灣的天然資源大加調查,得知烏魚是舉世稀有的特產,捕撈烏魚的著名港口為高雄縣的茄定港。
荷蘭人一佔據大員,為了解大員島整體狀況,派出高級舵手雅各‧諾得洛斯(Jacob Noordeloos)率領兩支探測隊環航台灣全島,繪製台灣新地圖。一六二五年三月五日,探測隊駕兩艘戎克船北港號與新港號自大員出發,二十天後,北港號完成任務,安全返回大員,新港號卻未返航,也無消息,推測是在北部遇到颱風而沈沒。
荷蘭人了解台灣東部群山高聳,不宜人居,也不適建立軍事據點,但也沒有因此忽略台灣東部,因荷蘭人在台灣看到原住民的裝飾中有黃金,這黃金一定是本地所生產的,絕非進口貨,又漢人、日本人和台灣原住民都說,台灣東部有一處盛產黃金的河流,叫哆囉滿(Terraboan),但無人確知哆囉滿的位置。稀有的黃金是西方殖民者的追求對象,荷蘭人自然不肯錯過,於是立即回報巴達維亞的東印度公司,後來組成探險隊進入台灣東部。
圖 20 首張台灣全島圖 一六二五年
世界上第一次呈現台灣島圖
一六二五年,偉斯在巴達維亞不斷要求下,命令高級舵手(uppersteerman)諾得洛斯於三月五日率領二艘戎克船新港(Sinckan)號、北港(Packan)號去北方探測,目標是北方的褔爾摩沙島。諾得洛斯乘的是北港號,航行北至北緯25°10’,南至北緯20°30’,二十天後返回大員。
這次探測完成了全世界第一張台灣地圖,準確將台灣描繪成一個島的地圖(下圖) ,並且迅速發行出版,徹底改變世人將台灣視為三個島的誤解。
諾得洛斯在回程中看到了火燒島(綠島),以荷蘭行政官Mauritius王子之名稱之為「Insula Maurysy」
這張台灣全圖中,東部地區標出了三仙台、綠島及臺東附近一處平坦的沙灘。諾得洛斯是由海上進行測繪,可以確定他並未登陸東部地區。不過這次測繪使荷蘭人知道台灣東部山高谷深,而且沒有良好的深水港與貿易網絡,並不適合他們居住與建立據點。
過去將台灣繪成三個島,主要原因有二種說法。一是當時沒有登陸,僅在海上目測,可能葡萄牙人將濁水溪、高屏溪寬大的出海口誤認為海峽,因而畫出三個不同的島。葡萄牙人犯的錯至一六二五年才獲得更正,在此之前,歐洲人從未登上台灣本島進行準確的測量工作。
圖 21 一六三五年所繪台灣地圖
圖 22 一六三六年所繪的台灣地圖
另一種看法認為,從各年代地圖的地名配置看來,林蘇荷頓等人僅在海上看到很大的河口,便將誤認台灣是三個島的說法,似有疑問。當初有些葡萄牙的航海記根據中國人的見聞,把台灣記為小琉球,有些是根據他們自己望見而命名的美麗島(Ilha Formosa),而葡萄牙本國的製圖家從這些不同來源的資料,技術地予以安排,有的僅註明小琉球,有的只記Formosa島,有的認為小琉球和Formosa為另外的島嶼,於是遂有小琉球在南,Formosa島在北的描法,而無論如何,他們所繪的小琉球和Formosa島均在北回歸線之北。然而在同一地圖上有了小琉球和Formosa的描繪以後,航海家在臺灣海峽實際上只看到台灣的一部份,就記著:望見了小琉球島旁邊的Formosa島等語,於是名稱益加混淆,真的認為附近有二島或三島的存在。後來布朗修斯根據拉素和道拉杜的地圖,以及參考這種航海記,把台灣繪成南島是小琉球,北島為Formosa的三島型圖後,由於林蘇荷頓的水路誌頗受歡迎和重視,遂使這種三島型的地圖流行於全歐。
若從西班牙人的角度來看,自一五七○年佔據菲律賓後,馬尼拉與北美的墨西哥之間每年有大帆船航行,進行貿易。從墨西哥運來白銀換回中國的絲綢、瓷器等。其航路初為太平洋南路,後有新開發的日本市場,故航道改為太平洋北路,即從馬尼拉出發到呂宋島的北端,經巴士海峽沿台灣東岸,乘黑潮暖流北上駛往日本,再橫渡太平洋。因此,西班牙人對台灣東部、東北部的認識比荷蘭人清楚,稱台灣是一個島名為Hermosa。一五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Hernando de los Rios上書西班牙國王進攻台灣時,附有彩色地圖一張,台灣繪於北緯22度至26度之間,略作長方形,位置相當正確。雞籠和淡水也畫得不錯,稱雞籠港為P°de Keilang,淡水港為P°Tamchuy。
圖 23 一六四八年所繪的台灣地圖
日本人把台灣島繪為一個島,約在一六一二年間,William Adams替德川幕府服務時,將一五九八年哥路納利斯.杜度生所繪地圖略加修改,才使台灣從三個島變為一個島。當時日本的朱印船貿易家大都採用歐洲系統。
第三任長官彼得奴易茲
一六二七年,大員的長官職位由印度參事會會員彼得奴易茲(Pieter Nuyts 1627~1629)擔任,他完全了解如何驅使、奴役土著以產生經濟利益,但任期內因日人濱田彌兵衛事件,使得他提早下台。
大明王朝恩將仇報,一六二四年,鄭軍在澎湖驅荷有功,非但有功不賞,反而時時以海盜名稱予以緝捕。一六二七年(明天啟七年),鄭芝龍表達不滿,展現實力,兵犯漳浦,遂據廈門,名震於天下。大明當局庸官當道,無法可制。鄭芝龍封鎖福建漳州,從漳州出發的商船,無鄭芝龍令旗者一律劫去。大明套用舊招施行海禁,卻只造成更多人加入鄭軍,毫無功效可言。大明不得已,只有再度招撫鄭芝龍。之後,大明又以鄭芝龍的海上武力掃盪中國沿海,鄭芝龍也藉此機會,以官方名義消滅眾多海上對手,成為在中國沿海、台灣海峽及南海海域名副其實的霸主。一六二八年,彼得奴易茲不得不向鄭芝龍訂定關於生絲、胡椒等的三年貿易協定,不然中國貨一件也買不到手。
關於這種貿易狀況,奴易茲曾向駐巴達維亞的東印度總督報告:「為了取得中國貨,我們從大員或福爾摩薩派遣中國人的戎克船至漳州和廈門,將東印度公司的銀幣交給公司的當地經紀人或可靠的中國人。絹每擔的價格比他處便宜約有八兩至十兩 一六二九年一月十日。」這種說詞即顯示荷人尚無法直接與中國貿易。
奴易茲是一位問題人物,在他任職期間發生日人濱田彌兵衛事件,非但自已被挾持綁架,而且產生荷日貿易糾紛長達十二年。顧恩總督於一六二九年三月十八日的報告中對奴易茲的評語是:「缺乏經驗,尤其是沒有能力與日本幕府官員協商,根本沒有為公司爭取到一絲的利益與名聲。他的性格暴躁、固執、膽小。」
曾任日本平戶商館館長的史必克於十二月接任巴達維亞總督,他對奴易玆的評語是:「過早、過嚴強索稅款,粗魯地對待日本商人,動取公司的資金、貨物將自己贖出,並強迫新港社一名女子與自己結婚。」
發生日人濱田彌兵衛事件後,奴易玆的官位便遭撤除,並回到巴達維亞。遺缺由普特曼斯接任。一六三○年五月九日,公司決議撤其東印度公司評議員的職務,並囚禁在Diamant的據點,後又因被發覺有不正當的通信連繫,轉移到其他房間軟禁。
一六三二年巴達維亞總督的史必克以奴易茲為犧牲品交給日本幕府將軍,並在日本被關四年,至一六三六年才獲釋,但返回巴達維亞後又受到審判,一六三七年被解除各種職務返回荷蘭。
荷蘭派赴台灣的第二任長官是偉斯(Gerard F. de With),偉斯曾任商務員,如今因緣際會成了大員的長官,更可依職權發揮商務員的理想。他為達成巴達維亞所交付的利潤責任額,規定只會狩獵而無農耕技術的原住民每人每年繳付一張鹿皮為人頭稅,又從各處大量捉來漢人,稱為「漢奴」(Han slave),從事開墾土地、種植甘蔗、生產紅糖、白糖、及捕鹿剝鹿皮。又因人口增加,可擴大佔有土地,增加生產,這樣良性循環,一舉數得。
偉斯接著命令在熱蘭遮城外廣場建立一個絞刑架,可同時處決多人,它是統治權最直接的表達方式。荷人為管理方便及達成有效的徵稅,公告管理辦法、規則,稱為法律,違反者就施以絞刑,執刑時並集合所有大員人在場觀看,以收殺一儆百之效。
偉斯見原住民不知用牛馬與犁耕種,為獎勵農業,自澎湖與印度購進牛隻,總數約一千二百到一千三百頭。
偉斯對台灣的天然資源大加調查,得知烏魚是舉世稀有的特產,捕撈烏魚的著名港口為高雄縣的茄定港。
荷蘭人一佔據大員,為了解大員島整體狀況,派出高級舵手雅各‧諾得洛斯(Jacob Noordeloos)率領兩支探測隊環航台灣全島,繪製台灣新地圖。一六二五年三月五日,探測隊駕兩艘戎克船北港號與新港號自大員出發,二十天後,北港號完成任務,安全返回大員,新港號卻未返航,也無消息,推測是在北部遇到颱風而沈沒。
荷蘭人了解台灣東部群山高聳,不宜人居,也不適建立軍事據點,但也沒有因此忽略台灣東部,因荷蘭人在台灣看到原住民的裝飾中有黃金,這黃金一定是本地所生產的,絕非進口貨,又漢人、日本人和台灣原住民都說,台灣東部有一處盛產黃金的河流,叫哆囉滿(Terraboan),但無人確知哆囉滿的位置。稀有的黃金是西方殖民者的追求對象,荷蘭人自然不肯錯過,於是立即回報巴達維亞的東印度公司,後來組成探險隊進入台灣東部。
圖 20 首張台灣全島圖 一六二五年
世界上第一次呈現台灣島圖
一六二五年,偉斯在巴達維亞不斷要求下,命令高級舵手(uppersteerman)諾得洛斯於三月五日率領二艘戎克船新港(Sinckan)號、北港(Packan)號去北方探測,目標是北方的褔爾摩沙島。諾得洛斯乘的是北港號,航行北至北緯25°10’,南至北緯20°30’,二十天後返回大員。
這次探測完成了全世界第一張台灣地圖,準確將台灣描繪成一個島的地圖(下圖) ,並且迅速發行出版,徹底改變世人將台灣視為三個島的誤解。
諾得洛斯在回程中看到了火燒島(綠島),以荷蘭行政官Mauritius王子之名稱之為「Insula Maurysy」
這張台灣全圖中,東部地區標出了三仙台、綠島及臺東附近一處平坦的沙灘。諾得洛斯是由海上進行測繪,可以確定他並未登陸東部地區。不過這次測繪使荷蘭人知道台灣東部山高谷深,而且沒有良好的深水港與貿易網絡,並不適合他們居住與建立據點。
過去將台灣繪成三個島,主要原因有二種說法。一是當時沒有登陸,僅在海上目測,可能葡萄牙人將濁水溪、高屏溪寬大的出海口誤認為海峽,因而畫出三個不同的島。葡萄牙人犯的錯至一六二五年才獲得更正,在此之前,歐洲人從未登上台灣本島進行準確的測量工作。
圖 21 一六三五年所繪台灣地圖
圖 22 一六三六年所繪的台灣地圖
另一種看法認為,從各年代地圖的地名配置看來,林蘇荷頓等人僅在海上看到很大的河口,便將誤認台灣是三個島的說法,似有疑問。當初有些葡萄牙的航海記根據中國人的見聞,把台灣記為小琉球,有些是根據他們自己望見而命名的美麗島(Ilha Formosa),而葡萄牙本國的製圖家從這些不同來源的資料,技術地予以安排,有的僅註明小琉球,有的只記Formosa島,有的認為小琉球和Formosa為另外的島嶼,於是遂有小琉球在南,Formosa島在北的描法,而無論如何,他們所繪的小琉球和Formosa島均在北回歸線之北。然而在同一地圖上有了小琉球和Formosa的描繪以後,航海家在臺灣海峽實際上只看到台灣的一部份,就記著:望見了小琉球島旁邊的Formosa島等語,於是名稱益加混淆,真的認為附近有二島或三島的存在。後來布朗修斯根據拉素和道拉杜的地圖,以及參考這種航海記,把台灣繪成南島是小琉球,北島為Formosa的三島型圖後,由於林蘇荷頓的水路誌頗受歡迎和重視,遂使這種三島型的地圖流行於全歐。
若從西班牙人的角度來看,自一五七○年佔據菲律賓後,馬尼拉與北美的墨西哥之間每年有大帆船航行,進行貿易。從墨西哥運來白銀換回中國的絲綢、瓷器等。其航路初為太平洋南路,後有新開發的日本市場,故航道改為太平洋北路,即從馬尼拉出發到呂宋島的北端,經巴士海峽沿台灣東岸,乘黑潮暖流北上駛往日本,再橫渡太平洋。因此,西班牙人對台灣東部、東北部的認識比荷蘭人清楚,稱台灣是一個島名為Hermosa。一五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Hernando de los Rios上書西班牙國王進攻台灣時,附有彩色地圖一張,台灣繪於北緯22度至26度之間,略作長方形,位置相當正確。雞籠和淡水也畫得不錯,稱雞籠港為P°de Keilang,淡水港為P°Tamchuy。
圖 23 一六四八年所繪的台灣地圖
日本人把台灣島繪為一個島,約在一六一二年間,William Adams替德川幕府服務時,將一五九八年哥路納利斯.杜度生所繪地圖略加修改,才使台灣從三個島變為一個島。當時日本的朱印船貿易家大都採用歐洲系統。
第三任長官彼得奴易茲
一六二七年,大員的長官職位由印度參事會會員彼得奴易茲(Pieter Nuyts 1627~1629)擔任,他完全了解如何驅使、奴役土著以產生經濟利益,但任期內因日人濱田彌兵衛事件,使得他提早下台。
大明王朝恩將仇報,一六二四年,鄭軍在澎湖驅荷有功,非但有功不賞,反而時時以海盜名稱予以緝捕。一六二七年(明天啟七年),鄭芝龍表達不滿,展現實力,兵犯漳浦,遂據廈門,名震於天下。大明當局庸官當道,無法可制。鄭芝龍封鎖福建漳州,從漳州出發的商船,無鄭芝龍令旗者一律劫去。大明套用舊招施行海禁,卻只造成更多人加入鄭軍,毫無功效可言。大明不得已,只有再度招撫鄭芝龍。之後,大明又以鄭芝龍的海上武力掃盪中國沿海,鄭芝龍也藉此機會,以官方名義消滅眾多海上對手,成為在中國沿海、台灣海峽及南海海域名副其實的霸主。一六二八年,彼得奴易茲不得不向鄭芝龍訂定關於生絲、胡椒等的三年貿易協定,不然中國貨一件也買不到手。
關於這種貿易狀況,奴易茲曾向駐巴達維亞的東印度總督報告:「為了取得中國貨,我們從大員或福爾摩薩派遣中國人的戎克船至漳州和廈門,將東印度公司的銀幣交給公司的當地經紀人或可靠的中國人。絹每擔的價格比他處便宜約有八兩至十兩 一六二九年一月十日。」這種說詞即顯示荷人尚無法直接與中國貿易。
奴易茲是一位問題人物,在他任職期間發生日人濱田彌兵衛事件,非但自已被挾持綁架,而且產生荷日貿易糾紛長達十二年。顧恩總督於一六二九年三月十八日的報告中對奴易茲的評語是:「缺乏經驗,尤其是沒有能力與日本幕府官員協商,根本沒有為公司爭取到一絲的利益與名聲。他的性格暴躁、固執、膽小。」
曾任日本平戶商館館長的史必克於十二月接任巴達維亞總督,他對奴易玆的評語是:「過早、過嚴強索稅款,粗魯地對待日本商人,動取公司的資金、貨物將自己贖出,並強迫新港社一名女子與自己結婚。」
發生日人濱田彌兵衛事件後,奴易玆的官位便遭撤除,並回到巴達維亞。遺缺由普特曼斯接任。一六三○年五月九日,公司決議撤其東印度公司評議員的職務,並囚禁在Diamant的據點,後又因被發覺有不正當的通信連繫,轉移到其他房間軟禁。
一六三二年巴達維亞總督的史必克以奴易茲為犧牲品交給日本幕府將軍,並在日本被關四年,至一六三六年才獲釋,但返回巴達維亞後又受到審判,一六三七年被解除各種職務返回荷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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