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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的臺灣史---滿清據臺時期24滿清據台時期年表

滿清據台時期年表  1683 施琅於一六八三年(康熙二十二年)八月十三日進入台灣。 1683 八月十五日東寧王朝鄭克塽降清時,滿清政府對台灣的佔有並沒有領土的野心,所以產生了對台灣的「留」與「棄」的問題,將此「棄與留」問題交議政王、大臣會議,而會議並沒有決定。 1684 康熙二十三年四月十四日將遷延不決有八個月之久的台灣歸屬問題,才決定將台灣納入大清帝國的版圖。此時台灣並非全島都納入版圖,而僅將漢人已開發之地納入而已。設一府三縣。 1684 康熙二十三年滿清佔據台灣後,依施琅之議,即時公佈「台灣編查流寓則例」,其內容含有嚴格規定台灣居民及漢人渡台三禁令。 1686 康熙二十五年 滿清下令「台灣駐防兵丁,三年之中陸續更換」,此即班兵。 1686 墾首施東之子施世榜,利用濁水溪的河水,從一六八六年(康熙二十五年)開始建設,一直到三十四年後,才築成大埤圳,灌溉了半線地區八個村莊,共一百小庄,約一萬九千餘甲的田園,稱為「八堡圳」又稱「施厝圳」。 1709 康熙四十八年泉州人陳賴章移殖大佳臘 (台北一帶),就是台北盆地被漢人墾殖的開端。 1714 康熙五十三年四月十八日至五月二十日,共計有三十三天,在西洋教士雷孝思(J.B.Regis)、馮秉正(Jos.de Mailla)、德瑪諾(R.Hinderer)等三人台灣完成了台灣部份的「皇輿全覽圖」。 1716 康熙五五年,平埔族原住民頭目阿穆,指揮當地同族協助漢人開墾台中地方。如此,彰化.台中的平地即在康熙.雍正年間幾乎全被開墾完畢。 1720 康熙五十九年,台灣遭大地震和兇荒一起襲來,人心惶惶,謠言四起,以為亂兆,社會動盪。 1721 朱一貴領導反清大革命。五月一日朱一貴攻下府城,清軍的把總楊泰見大勢所趨,刺殺總兵.歐陽凱而投降朱一貴。 1721 下淡水溪的別派客家人侯觀德、李直三等人,同舉「大清義民」之旗,失去了台灣人的立場,甘願為台奸,並掩護清軍而從背面攻擊朱一貴軍。 1722 康熙六十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朱一貴、李勇、吳外、陳印、張阿山等人,被五馬分屍裂骸而死,親屬一同罹難,朱一貴享年卅二歲,鄉民傳聞他死後被封為「台南州城隍綏靖侯」。 1725 雍正三年「台南三郊」成立,這種商業組織它所經營的商品更深入農村社會,外銷的增加促使農業生產量(米.糖等)的增加。 1765 郭錫瑠在台北地區所築的

臺灣人的臺灣史---滿清據臺時期23歷代臺灣的行政區域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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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在台灣  早在一六二四年荷蘭人就將基督教傳入台灣。但當時的傳教是與政治權力並行,也就是傳教士又必需兼任地方官員。在這種情形之下一旦失去了統治權,基督教也隨著統治權的消失而消失。荷蘭人在一六六二年撤離台灣,因此基督教也與荷蘭人一起離開台灣。 滿清自一六八三年佔領台灣後,康熙皇帝曾命天主教那穌會的西洋教士到全國測繪地圖,也就是「皇輿全覽圖」。被派到台灣來的西洋教士有雷孝思(J.B.Regis)、馮秉正(Jos.de Mailla)、德瑪諾(R.Hinderer)等三人。他們在澎湖和台灣,自一七一四年(康熙五十三年)四月十八日至五月二十日,共計有三十三天在台灣完成了台灣部份的「皇輿全覽圖」。 一八五八年(咸豐八年)天主教神父再來台灣,他們是由西班牙所殖民的呂宋馬尼拉聖多明我會(Dominican),派遣桑英士(Fernando Sainz 又名郭德剛神父)和杜篤拉(Joseph Duttoras)二神父來台灣佈道。他們二人先到廈門,杜篤拉神父因會華語而留於廈門,桑英士與另外蒲富路神父(Angel Bofurull),和中國修士三人及教友三人,於一八五九年(咸豐九年)五月十八日到台灣在打狗登陸。一開始傳教並不順利,有當地人向鳳山知縣控告二位神父,於是官方逮捕桑英士與蒲富路神父,並被送到台南知府監獄。至六月一日二人才被釋出獄,出獄後蒲富路神父因病返回廈門。留下桑英士一人獨自在打狗的前金庄(大竹庄)傳教。滿清政府在七月中又向這西洋傳教士施壓,鳳山知縣宣佈嚴禁把土地或房屋出租或出售給天主教傳教士,這樣歷經波折禁令才被取消 。 桑英士神父於一八六○年(咸豐十年)建造台灣第一所教堂於打狗(今高雄市前鎮區前金教堂)。他在次年即一八六一年(咸豐十一年),進入阿猴街(屏東)萬巒鄉赤山地區,傳教於當地原住民。一八六九年(同治八年)十二月,建造於萬巒地的教堂,為台灣現存最早的天主教堂。天主教從此逐漸傳播於台灣中北部。 當時台灣對基督教的傳入有排斥之心,加上滿清官員加以挑撥,結果,多處的教會被焚毀,本地人信者也被糟蹋,或被官方拘捕,終於一八六七年(同冶六年),駐打狗的英領事齊普遜及代理領事遮密遜(Jamison)會同海軍少校戈爾登及凱波爾(Keppel),率砲艦牙奴須號(Yanus)的水兵至鳳山縣冶,見知縣.吳木杰,清方才再確認外人的傳教自由,並賠償一千一百六十七元,始告完

臺灣人的臺灣史---滿清據臺時期22法軍攻臺與清日甲午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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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軍攻臺一八八四~一八八五年  法國見到日本政府在一八七四年的出兵台灣而成為琉球的宗主國,見到昏庸的老大帝國如此可欺,於是目標安南(即今越南)及台灣。安南為滿清的附庸國,有長期的進貢受封歷史關係。 法國在一八五八年英法聯軍逼迫滿清訂立天津條約,於條約上明白列上台灣滬尾(今淡水)為其通商口岸後,就是表明對台灣的意圖。 在一八八三年(光緒九年)底,法清之間已戰雲密布,當時法方對越南早已蠶食鯨吞,為了阻止滿清支援越南,法國設計將戰區擴大並波及中國沿海的方法,滿清一定就範,再經由新聞媒體的報導,宣稱將占領中國沿岸的舟山群島、瓊州島(海南島)或台灣,如此必能逼迫滿清乖乖就範,並放棄對安南的宗主權。可是浙江省的舟山群島靠近長江流域,瓊州(海南島)靠近香港,二者皆為英國在中國的勢力範圍,法國人經媒體的報導似乎有意侵入英國的領域。法國為避免英人之猜疑,乃主動發表不攻擊海口的保証,以安撫英國。 於是法國選擇攻擊台灣,因台灣有煤礦,又沒有西歐的勢力界入。於一八八三年(光緒九年)十月,滿清得知法國的企圖後,由軍機處通令沿海各省增修武備,此時起,台灣的布防工作,由台灣道劉璈(請參閱p88劉璈)來主持。劉璈將全島分成前(澎湖)、後(花蓮、水尾、埤南、三條崙以迄鳳山界)、北(大甲溪以北到蘇澳)、中(曾文溪以北,大甲溪以南)、南(曾文溪以南)各設統領,可獨立作戰。滿清雖積極籌防,但是國際上的俄國及日本等國在幕後虎視眈眈。故滿清自知無鬥力所以希望能在「不貽後患,不損國體」的情況下,與法國再次簽定和約。滿清一再忍讓不得不讓人連想到滿人入侵漢人的中國所以現在損失一點也無所畏。 一八八四年(光緒十年)四月十七日,李鴻章和F.Fournier協商,訂下包含五條款的天津簡約,清法一時有和平的跡象。然Fournier 希望清軍在五月十二日退出高平、諒山,閏五月九日退出勝保,李鴻章拒之。然而在越南的法軍將領Millot卻派Dugenne帶兵八百到諒山接防。中國方面因沒有接到通知,不願撤防,雙方引起衝突,稱之為「觀音橋事件」,法方向滿清提出嚴重的抗議,及要求數額極大的賠款,滿清堅不賠償。法方乃決意發動戰爭,於一八八四年六月十六日出兵進攻雞籠,敗回。七月三日,法軍突襲馬尾造船廠,七月六日清廷乃向法國宣戰。 而台灣之防務,雖自一八七四年(同治十三年)日本進兵琅喬,沈葆楨入台大事佈防,後來為防止俄國入

臺灣人的臺灣史---滿清據臺時期21日軍侵台的牡丹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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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侵台的「牡丹社事件」一八七四年 歐美各國對台灣地理位置的重要時時想指染,在東方的新新興國家日本更是不落人後,對台灣虎視眈眈居心叵測。在一八七一年(同治十年,明治四年)十一月,有琉球宮古島人民六十九人,因海上遇風,船漂至台灣琅喬附近的八瑤灣(今屏東縣滿州鄉),溺死三人,六六人上岸。六十六人進入牡丹社之地盤,被牡丹社排灣族原住民殺害五十四人。尚有十二人幸運逃出,獲得社寮居民劉天保、楊友旺、宋國隆等人的救助,才得脫險,由台灣官方轉送福州。一八七二年六月閩浙總督文煌,福建巡撫王凱泰連銜奏准遣送此十二人歸返琉球。 當時琉球仍為中國藩屬國,日本在長期的鎖國政策下,球球與日本並無關連,自明治掌權後即打破鎖國政策,明治見琉球人民在台灣被殺是千載難逢的機會,於是在一八七二年(同治十一年)九月,冊封琉球王尚泰為其藩主,強拉日琉之關係,同時照會各國公使,申明琉球已歸日本,作為侵臺之藉口,並故意散佈日軍將進攻台灣之謠言。 一八七二年(同治十一年,明治五年)駐福州的日本領事館,並派陸軍少佐.樺山資紀(後任第一任日本台灣總督)及兒玉源太郎(後為第四任台灣總督),以及水野遵(後為第一任台灣民政局長).黑岡季備.福島九成等人,前往台灣。六月由日本出發先到北京,再轉香港,喬裝為商人,再由福州搭廣東號輪船渡海來台灣。到台灣後又得到駐淡水英國領事的協助,分頭遍歷台灣各處。這樣費事來到台灣是為攻打台灣事前的情報工作,這群人細訪民俗,密探防備並採測沿海水深等。 這樣調查後在一八七三年(同治十二年,明治六年)三月,特派外務卿.副島種臣為全權大使,外務大丞.柳原前光為副使,搭龍驤艦赴北京。副島命柳原會見軍機大臣吏部尚書.董旬,及吏部尚書毛昶熙,為牡丹社事件開始交涉。毛昶熙答之曰:「生番皆化外,猶如貴國之蝦夷,不服王化,萬國之野蠻人大部如此」。柳原再曰:「生番殺人,貴國拾而不治,故我國將出師問罪,唯番域與貴國府治犬牙接壤,若未告貴國起役,萬一波及貴轄,端受猜疑,慮為此兩國傷和,所以予先奉告」。毛昶熙答曰:「生番既屬我國化外,問罪不問罪,由貴國裁奪」。柳原後叮嚀曰:「…唯係兩國盟好,一言聲明耳」。談判破裂,副島電告本國政府太政太臣.三條實美。副島.柳原等同年七月返回日本。日本和清國在談判之中,又有日本秋田縣民四名亦漂至台灣東部海岸,再遭劫掠。於是,日本明治天皇依據太政太臣.三條實美之奏章,向外

臺灣人的臺灣史---滿清據臺時期20臺灣的開港與樟腦戰爭

一八五四美國欲購台灣 美國在遠東見英人在鴉片戰爭後佔據香港,所以也想在中國佔一據點,這個據點就是台灣。若是控制了台灣,在遠東的航行安全可獲得保障,不慮煤水的供應,進一步可以建立軍港等,不讓英國獨佔利益。這種思想是一美國商人伊奈發起的,因他的哥哥在一八四八年(道光二十八年)乘英船由香港赴上海。在台灣海峽附近沉沒,海難幸存人員或被台灣生番所拘,因此引起對台灣的調查,將所得資料,送給美國在華代理公使伯駕。他認為滿清之統治不及於全台灣,所以建議美國政府派員偵查,並將台灣南部或東部佔領。 由於伊奈、伯駕之提議,美政府擬於台灣設立蓄煤處,在一八五四年(咸豐四年),派遣海軍提督.麥爾理(Matthew Perry)率領麥西土尼安號(Maccdonian)及薩婆賴號(Supply 的兩艦航行到雞籠,並命李約翰(G.Jones)勘查煤礦資源,之後。美國海軍提督麥爾理也建議美政府將台灣佔領。其報告述明「中國之冶權並不能及於整個台灣,大部份為番人所有,美國如將雞籠佔領築城,不致引起華人之反對。除伊奈、伯駕、麥爾理之外,還有一位美國人他在一八五四年(咸豐四年)曾任美駐寧波領事的赫利思對于台灣亦極感興趣。他更直接地以一篇致美國國務卿的建議書,附上所搜集有關台灣的資料,並主張將台灣收買。 以上因滿清政府的軟弱兼腐敗,引起美國人覬覦台灣之建議,美國海軍對台灣頗有興趣,但是在時間上剛好是在美國南北戰爭(一八六一至一八六五年)前,美國國內為黑奴問題焦頭爛額,所以對外擴張領土業已無心,又在遠東國際關係複雜,又不願此時與其他列強英、法、德、日等國發生糾紛,所以沒有採訪將台灣購入。 西方壓力下台灣開港一八六○年 一八四七年(道光二七年)十二月在中國廣東發生了六名英人被殺事件。 一八五四年至一八五六年(咸豐四至六年),中國水師拘捕「亞罹」划船水手,到一八五六年(咸豐六年)二月法國天主教教士查德蘭Augustin Chapdelaine在廣西亦被殺害。一八五七年(咸豐七年)七月英法聯軍進犯中國。英法聯軍除佔廣州之外,陷塘沽、天津,而直逼北京。滿清咸豐皇帝倉倉促逃至熱河避難。一八六○年(咸豐十年)九月滿清被迫訂下屈辱的天津條約。 英法聯軍攻打中國,當時美、俄兩國並未參加戰爭,可是滿清對美俄給予如戰勝國的條約權利。法國在天津條約中明白列出台灣淡水為通商口岸,因此俄、美、英亦援最惠國條款之利益

臺灣人的臺灣史---滿清據臺時期19鴉片戰爭英軍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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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灣人的誕生---漢人與先住民的融合 台灣的平埔族先住民在東、西部平原有下列的族群: 凱達格蘭(Ketagalan)分佈在桃園、台北縣、台北市、基隆巿一帶之平地。 雷朗族(Luilan)分佈台北盆地南部及桃園台地,有人將其例為凱達格蘭的一支。 道卡斯(Taokas)族 分佈在大甲鎮北至新竹市一帶之地方。 巴布拉(Papura)族又稱拍瀑族,分佈在台中縣海岸附近一帶平地。 巴則海族(Pazeh)或稱拍宰海族,分佈在豐原,神崗及東勢一帶。 貓霧竦族 分佈在彰化平原。 巴布薩族(Bapuza)分布在鹿港、北斗、彰化等地。 和安雅族(Hoanya)分布在台中以南到台南新營以北之平原地區。 西拉雅族(Siraya)分佈在台南縣麻豆以南及屏東林邊一帶。 西拉雅族可分為三支,即西拉雅Siraya、馬卡道(Makalao)和四社熟番(Taivoan)。 噶瑪蘭族(Kavalan) 分佈在宜蘭平原。 漢人入侵台灣長期居住,與原本在台灣的先住民(原住民)起了衝突,但是歷經數百年的互相接觸當中,發生了融合協調的關係。尤其是在滿清據台二一三年中,滿清政府的禁止人民來台,禁止攜眷等等措施,使冒生命危險來台的漢人以男性為絕對多數,大多數人即與先住民通婚。 這些人數上居於多數的先住民,為何現在的台灣社會中很少聽到、看到或感觸到。這因先住民(原住民)有許多族是為母系社會,母系社會是女子繼承家產,傳承家業,重要家務舉凡耕種、紡織等生產工作,全由女性負責,男子則從事狩獵、防禦等較需體力的工作。以招贅婚姻為主,嫁娶婚為輔。這種招男子入贅的母系社會與漢人移入臺灣時的「陰衰陽盛」,產生「互補」作用。平埔族的招贅風俗,以及入贅女家又可分得家產的制度,對這批孑然一身「羅漢腳」,頗具吸引作用。所以兩者大量的通婚,於是臺灣有一句俗語說:「有唐山公﹑無唐山媽」。 平埔族與高山原住民的明顯差別,在於平埔族為母系社會,而高山族大半為父系社會。 但是沒有文字,也沒有姓氏的先住民與漢人結婚後,所生的第二代毫無例外的全接受父姓為姓。如此漢人系的台灣人與原住民系的台灣人就大量的通婚,逐漸融合在一起成為同樣的台灣人。在台灣西部平原,原本居住了人數眾多的平埔族人,他們長期來與漢人共同生活,學到了農業技術,生活上加上通婚的關係,如此歷經三百年,二者業已完全的融合同化,從表面上已看不出雙方的不同點。

臺灣人的臺灣史---滿清據臺時期18劉銘傳與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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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據台時期台灣本地人與唐山人 原本台灣本地人也是從中國內地來的,與唐山人的血統相同,不應有所區別。但是在滿清的統治下硬是分化成為台灣本地人與唐山人。究其原因是滿清據台時期從中國本土到台灣的漢人,是分成兩個不同的管道來到,並且到了台灣之後,也分為兩個陣營,各做各的事。 唐山人就是滿清政府,為了統治殖民地,派來到台灣的漢人文武官員及其幫手爪牙。這群人形成為殖民地的統治階級,他們的任期短、不准攜眷、又眷屬是被視為人質扣押在中國,以防來台之後的變心,屬於統治陣營的人,不可能和台灣發生密切的關係。(請參閱p3統治台灣的政策),始終停留於統治著台灣的外來者的地位。 台灣本地人就是突破了台灣海峽的封鎖線,冒著生命危險渡過了黑水溝的農民。這群人也有為追尋更好的生活,也有在中國無立錐之地的人。這些新來移住者,到達台灣後沒有選擇就進入台灣本地人社會發展,從事開拓滿清政府所禁止開拓的土地。這樣只經數年後,就完全融入這個台灣本地人社會,也不需等到第二代才融入。只要定居在台灣認同台灣,又進行傳宗接代,就成為名正言順的一個台灣本地人 就是這樣分為外來的不定居的漢人統治階級,與定居台灣而為台灣開發和社會發展的原動力的漢人台灣本地人社會陣營,而相互對立抗爭,這個統治和被統治的政治性的對立抗爭,也就是「唐山」(中國)和「本地」(台灣)的地域性和社會性的對立抗爭,隨著時間擴大了相異性。今日的台灣不就看到滿清時的陰影。 同樣是渡海來台灣並成為統治者而和本地的開拓者社會發生仇敵關係的,並不是異族的滿州人,而是同族的漢人,這點極可能是滿人的高招,才使台灣本地人的對立抗爭不成為「排滿興漢」,而是以漢人統治者為對象的「反唐山」。這樣,開拓者代代的革命目標是「反唐山」。兩者相互的隔離,造成永久的傷痛,二百多年來任其發展,滿清政府根本不思如何解決。 劉銘傳與台灣 劉銘傳(一八三六年至一八九六年)字省三,安徽合肥人。據聞他的父親是鹽梟,故他在十五歲時也投入販運私鹽的行列。 在一八五九年時年二十四募集地方壯丁組成「銘軍」對抗太平天國,又加入剿捻匪。受淮軍李鴻章之依重。為滿清建立極大功勞。他因無如湘軍對儒家傳統的朿縛,加上鹽梟的冒險、開拓性格,所以能以積極接受西方的新觀念。一八八○年光緒皇帝召見。一八八四年中法戰爭期間被任命為「巡撫銜督辦台灣軍務」即是授命解除台海危機的重任。因他是擁有軍功與爵位